喜欢触人逆鳞。
木晚晚停下脚步,站在台阶上,自下而上柔声唤他:“知行。”
少年的脊背从尾椎骨开始,一节一节变得僵硬。
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次第冒了起来。
木晚晚的声音听起来可怜兮兮的:“我跟不上,你等等我嘛。”
倘若陆知行看她一眼,就会发现她除了声音可怜之外,脸上是半点波澜也无,眼底甚至还有些戏谑。
可以说演戏演得不见丝毫真诚。
但他没有。
他的心中被一股烦躁和厌恶占据,不懂这个女人怎么回事,用这种声音叫他干什么,他们很熟吗?
等木晚晚终于上了二楼,倚在墙上的陆知行直起身要走。
寂静走廊先后传来两道手机震动声。
不是寻常听得到的震动,是一种陈旧,厚重,像在水缸里发声的古董。
陆知行偏过头,就见曼妙少女从口袋里掏出一款上世纪最新款的,诺基亚110。
早就被手机市场淘汰n年那种。
这才对嘛。
陆知行勾唇,轻轻呵笑。
从山里出来的土东西,就该用这种旧古董,才配得上她的身份么。
木晚晚低头看,是四叔发的两条短信。
[见到陆家那小子了么?待你怎么样?若是对你不好,就随时回来。]
[不过,他们应当不敢。]
还来不及回复,短信又进一条,一如既往的叮嘱。
[不要让人发现你的身份。]
这一声新鲜出炉的震动,差点让陆知行笑出声。终于教他逮住她一个话柄,他当然不会放过。
清了清嗓子,双手揣兜的大少爷声音含笑:“喂,我说,你这手机挺潮啊。”
木晚晚手底发出一个“好”字,随口应付陆知行:“是挺潮的。”
以为她听不出他话里的嘲讽,陆知行扬了扬下巴,决定讽刺得再直白一点。
“最新款的推箱子和贪吃蛇,玩起来一定很流畅吧?”
木晚晚回完短信,终于有时间来搭理他。
她抬眸,扫了一眼陆知行脑后的小啾啾,淡然开口:“说起潮这个事情,那自然还是知行你更潮一点。”
陆知行生平最喜欢听别人吹他彩虹皮,他现在勉强觉得这个大山来的土包子,起码眼光还是不错的。
他得意地哼了一声。
木晚晚眼神真挚:“就拿您的头发来说,一看就潮得不行,像被我们村王奶奶的熨斗熨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