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百官心里也是嘀咕的不行,陛下更直言有纠察百官之职,以后得了吧,他们与刘邦是好不了,真好不了!
刘邦回朝那是叫一个意气风发,炙手可热的新大人物。功高至伟,这是陛下亲口说的。
那脸面,贼大。
百官郁闷极了,冷笑道:“他自身且不正,还担个御史丞,啥玩意,他也配?!”
这是刚回,就同仇敌忾了。
还有百官骂刘邦是个狼心狗肺的,儿子说不要就不要了,杀了就杀了,便是杀只猪杀只狗都有不舍呢,这人心狠,以后真的要弹骇他们的时候,定不会手软。而且,又极擅钻研街巷,万一寻到他们的小辫子……
得,以后还真的仔细又小心的防着这个人了。
也更因此,朝中上下为之一肃。
连李斯都很意外,此时也不得不服陛下用人之心细。
好比一条鲶鱼放进了鱼群里,真的让所有鱼都团结起来了,那种感觉。
刘邦这个人其实也有独特的魅力的,但是在秦廷未必能吃得开,只因为这里士大夫,每一个都比他出身高,以前对李斯都颇有微辞,但现在,他们都对刘邦了。
刘邦的出身很难让他们心服。这无关人的魅力,而是那种出身的骄傲自矜,真的就是天然的隔阂,再加上刘邦这人真的有几分邪性,不那么立身正,谁不防着他啊!
刘邦其实也心知肚明,想要吃得开是很难的,他就用自己的法子站稳脚跟呗,因此,别看他闲的不得了,但是一上书就真的快狠准,挑准了下手,贼利落,有几个大臣都吃了他的挂落,被贬官了,铁证啊。
一个个的,都觉得这刘邦,真看不出来,这么阴。
李斯见了此,还对扶苏感慨的道:“陛下用人,眼睛极准。刘邦放在这个位置上,再妥当不过。如今风气都为之一肃了。他也难以成势,结不了党,真的是厉害。”
扶苏道:“李相可觉得刘邦身上有一种和皇父一样的特质。”
其实李斯哪猜不出来,正因为猜出来了,才更佩服始皇真的不是一般人。这不是一般人能纳得下的。没事过拆桥,把人给宰了,就真的是心胸极广阔。
“就是理智与感情很分明,割裂的状态中,他吃吃喝喝,玩玩乐乐,说说笑笑,却不耽误正事。要做事的时候,很少有吃喝的关系去思考,而吃喝的时候,也不会涉及做事时的认真,分的很开,”扶苏道:“皇父也一样。”
李斯默然了一下,这样的人,都是冷血而理智的吧。
怎么说呢,他还有的学啊。
论才学,他哪输给刘邦,刘邦就是个偷鸡摸狗那种,可是论理智,他未必比得过刘邦。
这似乎很矛盾,其实一点也不矛盾。
“臣明白了,”李斯道:“正视旁人,是自己的镜子。看到自己。”
“用好了他,他是助力,用不好,就是祸害。”扶苏笑道:“可是我与李相都会努力的。纵多有不及皇父,也会协力追上。”
李斯叹服,顿首而拜。
只要敢用,哪有用不顺的人。再乖张,也得给理顺喽!
这刘邦落自己手上,算他倒霉。
这两个才算真明争暗斗,但只要不伤国本,始皇就睁只眼闭只眼。有他这个大人物在上位震着,他们还真是小打小闹的不敢乱来。
连雍正都对林觅说,“始皇这个官封的是真不错,这刘邦呢,要是不用心做这个职务,他就得不到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