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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红烧肉
一声咽下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犹如对待什么易碎之物般地凑过去,轻轻咬下一口。

    红烧肉软糯,因为炖得火候足够,肉皮已经炖出了胶质。这一口咬下去,牙齿切入肉中那一瞬间的感觉,美妙的让人从头顶到脚指头尖都开始散发一种满足感。仿佛这一瞬间,全世界都开始在冒起粉红色的泡泡了。

    说起红烧肉,自然是要五花三层的最好,一层肥肉一层瘦肉,彼此相间,肥肉油脂早就炖出去了,变得肥而不腻。而瘦肉因为上下油脂的包裹,并没有老或者柴的口感,又软又嫩且有汁水沁出在唇齿间。

    这种美妙的肥瘦交融的滋味,在唇齿的每一次开合间都会重复一遍,让人忍不住细细地、慢慢地咀嚼品味。

    以前家里饭都吃不饱,每次吃饭都已经饿透了,所以宣煊吃饭的速度极快。

    宣慕之为此曾经叮嘱过他几次,让他细嚼慢咽。可习惯难以更改。

    可今天,一道红烧肉,让他改变了。

    这么美妙的滋味,让他根本不舍得快速吞咽下去,恨不得多在嘴里咀嚼品尝。

    可再如何吃得慢,这一口肉就是一口肉,而且是炖得软糯,没嚼三五下,这肉就在唇齿间消失了,只剩下满口生香。

    宣煊愣住了。

    嘴里的肉呢?

    “不吃饭发什么呆呢?”宣慕之看到弟弟的呆样,忍不住开口。“快吃,不然这肉冷了可就不好吃了。”

    宣煊这才反应过来,碗里的肉还很多,又是一块肉入口。

    宣慕之看弟弟认真地吃饭,自己也继续吃了起来。这肉确实好吃,没有让他失望,比他之前吃过的什么散养黑猪肉还要好吃的多。

    这里的猪肉肉质虽然软嫩,却不是软烂,不是那种用饲料喂养,整天圈在猪圈里猪的猪肉能比的。尤其好吃的猪皮,软糯中有种微微的弹性,若是这种肉皮用来做肉皮冻,一定会非常好吃的。

    一瞬间,宣慕之脑海里又冒出很多的想法。这美味果然能让人灵感迸发。

    一斤多猪肉其实没有多少,尤其是炖熟了缩水后。而且宣慕之还切的块头比较大,这一盘子其实也就六块,平均一人两块。

    三个人将六块肉吃得干干净净的,才终于有心情将视线看向其他两道菜。宣慕之做这两道菜主要是为了解腻用的,在记忆中如果母亲做了红烧肉,或者其他全肉的硬菜,是一定会做几道清淡的小菜的。

    可宣慕之忽略了一件事,这里的人可不像是在地球,吃的没有这么油腻。而且他们家穷惯了,跟地球上那些天天吃大鱼大肉的不同,一人两块红烧肉,留下的只有意犹未尽,而不是油腻。

    伯曼岛虽然有很多很棒的食材,很多调味品也是相似,可烹调方式单一,远没有他所在的国家煎炒烹炸熬煮炖,百种花样千般做法,这里的人倒是和国外的烹饪方式比较类似。肉类多是用来烤、煮、炸,鱼类主要是蒸、炸等。

    所以宣慕之祭出他老妈的招牌菜,吴伯和宣煊立马成了他菜肴的忠实粉丝。

    即便是没有红烧肉那样让人痴迷,可清炒小白菜和清炒豆芽也没剩下,宣慕之和吴伯都又添了一次饭,宣煊勉强吃完了自己碗里的饭,撑得小肚皮都鼓起来了。

    吃完了连动都不想动,被宣慕之强行拉起来,重新洗干净手脚带着直奔集市。吃这么多躺下,这还不得积食了。

    宣慕之多拿了几个银币,打算多做两床被褥,一次到位。被褥这些东西就算是搬家也能带走的,所以不要怕花钱,反而是家里的摆设之类的,现在不急着买,家里有小木桌和板凳也足够了。其他的什么竹筐竹篮背篓的,吴伯拿过来了不少,足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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