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螺山中有盐矿,烟霞镇上有一多半的男子在盐矿上做工。如今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矿上虽然辛苦,但日子倒过得富足。镇上多杏树,也盛产杏花酒,这里的无论男女老少没事都喜欢去喝上两杯,要问这烟霞镇上哪的杏花酒最好,十个人里有九个会告诉你去同福客栈。剩下的那个怕是个不喝酒的。
同福客栈原来并不叫同福客栈,不过一年前苏暮云买下了这间客栈之后给它改了这么个名字。大家对客栈叫什么并不在意,只要知道那里的杏花酒最醇香,苏老板做的盐渍火腿最好吃就行了。
这些天一日热过一日,树上春花早早退了残红,枝头上小小的青杏被晒得打蔫。蝉在树梢上嘶声力竭的叫嚷着,让人心烦气躁。
马大婶有些不高兴,她是镇子上最有名的媒婆,经了她手的亲事儿就没有不成的,可惜今天她在苏暮云这里碰了一鼻子灰 。
“苏老板,我知道你是外面来的,看不上烟霞镇的姑娘也正常,可你兄长那个样子能入赘王家已经很好了,你还能把他带到身边一辈子不成?”马大婶悻悻道
苏暮云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一双桃花眼看人天生带了一分笑意,为人又和善可亲,他来了之后那些粮油铺子里的姑娘每日宁可跑大老远的路也要来同福客栈和同他句话。
当然,也不是全为了他。苏暮云有一位堂兄,在客栈帮他打下手,如果说苏暮云生的英俊,那他这位堂兄则是世上少见的好相貌。身材挺拔,五官深邃,一对剑眉斜飞入鬓,不像是普通跑堂的,倒像是说书先生嘴里那些行走江湖的名门少侠,只可惜偏偏脑子有些毛病,又不会说话,平时除了在客栈端菜送酒,很少见他在镇子上走动。
这两兄弟来到烟霞镇后,镇上那些做媒拉纤的就像闻着蜜香的蝴蝶,天天往同福客栈跑。往日都是找苏暮云的多,这回是镇子上的王屠夫想给他那母夜叉似的闺女找个上门女婿看上了苏老板的表哥。马大婶心想他一个哑巴总不会挑三拣四的,收了王家一匹红布就找上门来。
苏暮云带着三分抱歉三分客气的冲她笑了笑:“如今家兄这个样子怎么能耽误人家好好地姑娘,我要照顾兄长更是无心成家,烦劳马婶挂念了。”
三杯酒下肚,马大婶看他压根没有商量的余地,跺跺脚,捏着手帕走了。苏暮云头疼的捏了捏额角,高大的青衣男子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沉默得收拾桌上的杯盏碗碟。
苏暮云看着他,不知从哪窜出来的邪火,走到青衣男子跟前,伸手捏住对方的脸颊,往两边扯——
“都成现在这样了,怎么还这么招蜂引蝶的!”
青衣男子停下手底下的动作,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傻乎乎的任由苏暮云捏脸也不知躲开。
“算了,你现在这样知道什么?”苏暮云看着他那无辜的表情就下不去手了,泄气的转过身去。
青衣男子察觉到了他的情绪变化,抓住苏暮云的手,一路向上,按到了自己的脸上。虽然捏脸有点疼,但他不希望苏暮云不高兴。
苏暮云看着那双望着自己的深邃的眼睛,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养过的一只狗,那狗全身都是金黄的毛,眼睛大大的,当它温柔的望着你时,就好像它的世界只剩下了你,就和面前这个人一样。
不过把人比作狗也不怎么好,苏暮云顺势又捏了一把对方的脸,叹了口气:“秦远道啊秦远道,你这样可有些危险啊。”
如果此时有一个稍微知晓江湖事宜的人坐在这里,他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