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林逐已经在心里盘算,明天要把弟弟支开到哪里,才能够成功的吃上肉呢?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
于是等季先走了以后,林逐一边帮闻雁鸣端菜,一边问他“书都抄完了吗?”
“哪能啊,就算彻夜不眠的抄,也没这么快。”闻雁鸣叹息一声然后道“他怎么就走了?不留下来吃个饭吗?还是说他身体不舒服,我看他的脸好像很红的样子。”
“啊,他哥哥好像找他有事吧,所以今天晚上就不留在咱家里吃饭了。”林逐胡乱编了两句然后道“今天晚上我帮你一起抄吧,明天就给人家送回去,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说不定你还能在老板那里再借一点书。”
“嗯嗯!可是这样挺累的,阿姐,我不想你受累……”闻雁鸣委屈巴巴的道“我会好好读书的,以后挣个功名回来,让你跟着我享清福好吗?”
“所以那些书就更重要了,而且我抄书速度比你快,我就帮你弄一些,抄完我就睡了。”林逐推了一把自己的弟弟“你既然有这样的想法,就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现在的努力都是为了以后过上好日子嘛。”
“qaq嗯,让阿姐受累了。”
吃完饭之后两个人就开始疯狂的抄书了,闻雁鸣是想自己多写一点,让阿姐能够早点睡觉,别太累了。
林逐是想,赶紧帮他把所有的书抄完,让他明天就去还书,然后再搬新的回来,这一来一回就是不少的时间,再用点别的拖延一下,足够她吃上两口肉了。
为了小鲜肉!
为了季先年轻貌美的肉,体!
为了开荤!
林逐说自己抄书速度快那可不是开玩笑的,她以前在学校里的时候,记笔记的速度就快的可怕,老师在上面讲,她在下面记,几乎是老师话音落下来的时候,她就已经写的差不多了。
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建议她去做记者呢。
虽然说毛笔字写起来肯定没有那么熟练,但是林逐一目十行,她看书又有自己的理解,看到句子的时候就能够理解其中的含义然后记进大脑里,很少存在写错字这种情况。
因此她抄写的速度极快,甚至是闻雁鸣的两倍。
在他们两个共同的努力下,天刚微微亮的时候,林逐就放下了手中的笔“好了,明天你就可以去还书了,不对,等天亮了你就可以去还书了,但你不用走的太早,先稍稍整理一下,等中午的时候再出门吧。”
“好的阿姐。”闻雁鸣乖巧的道。
“出去之后给我带点东西回来,我给你列张单子。”林逐在心中有算计的呢,多弄几样东西让弟弟买,他肯定就没有机会那么早的回来了。
岂不美哉?
于是季先过来的时候,就发现闻雁鸣不在家,他大概是联想到了昨日里发生的事,脸颊就开始自然而然的泛红。
林逐很淡定的把人带进了房间里,重新关上门,一切的发展就像是昨天一样“我弟弟今天要去还书,然后我让他帮我买一些东西,有些需要到西市去买,有些在附近的街上就可以买到,但总归要花费不少的时间,所以在太阳落山之前,他可能都回不来了。”
这哪里是暗示,简直都是明示了。
季先脸红的程度不断的上升,甚至给人一种他头上要冒热气了的错觉“这……这……”
“总之先坐下喝杯茶水吧。”林逐给他倒了一杯茶让他先坐下,好好的平静一下,林逐最担心的就是季先作为一个处、男,第一次会犹如狂风过境,虽然凶,但是快。
不过年轻的男孩子总是需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