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良和小明光俩从东边窜出来,一人挥舞着两棵大葱。
陆明良:“我是大葱!”
小明光:“我是小葱!”
两人:“我们是超级无敌葱葱兄弟!战无不胜!”
林菀笑起来,一把揪掉一条葱绿的叶子,“拔掉你们的天线,现在你们只能原地打转。”
“三婶,什么是天线?”陆明良不懂。
林菀把葱叶子在头上一比划,“收音机要想收台就得有天线。”
陆明良:“我还没见过收音机呢。”
小明光立刻把大葱插在头上,“我是收音机!嘟嘟滴滴答答,社员们注意啦,注意啦,现在是广播时间。”
“哈哈哈。你那是大喇叭!”陆明良笑起来。
林菀摸摸他俩的头,“三叔给你们买。”
“真的吗?”小哥俩眼珠子都亮起来,努力仰头看着陆正霆。
俩小豆丁太矮,说什么陆正霆看不见,他只能看着林菀的嘴唇猜,反正不管他们说什么,他负责笑就好啦。
他一笑,俩孩子果然更加激动,一左一右抱着他的腿就开始蹭。
林母听见喊道:“你们在门口干嘛呢,回家吃饭啦!”
回了家,林母对林菀道:“大湾村也该分口粮吧,你要不要回去瞅瞅?”
人不在家,可别让人扣了偷了的。
林菀笑道:“明天回。”
就算分口粮也不怕,大队会替她处理,而且还有金大夫呢。别看金大夫自己过日子一副邋遢不上心的样子,涉及朋友的事儿他都给弄得利利索索的。
“回去把粮食放放好,别返潮生虫。我看你缸不够,可以再买俩。”
林菀点点头。
林母又笑着商量,“你们要是没事,你和女婿就再来。要不让明良和明光留下?”
林菀笑道:“回去要忙几个手术,让他俩也回去,我大嫂想孩子。”五柳大队也有人挂号预约动手术。
“那住阵子再来也行。”
林母稀罕孩子,自己没孙子就稀罕外孙。
晚上林母收拾了一包东西,有晒的地瓜枣,还有石榴、山楂、红枣,“等大队柿子熟了还能晒柿饼子呢。”
她给陆正霆织的毛衣也好了,让他穿上。
这时候如果有毛线基本都染成红色的,因为外衣都是蓝、灰、黑、土黄、绿等暗色,没有什么鲜亮的颜色,有件红色的就特别打眼。
这颜色是相当高调的,如果让陆正霆自己选,他宁愿选择不起眼的颜色。不过这是亲丈母娘送的,送什么颜色他就喜欢什么颜色。
他里面是一件本色棉布做的衬衣,为了活动方便袖笼略肥,林菀给他做了俩袖箍勒着,即便肥大也不会邋遢,反而有一种休闲的时尚感。
衬衣外面套上大红色的毛衣,衬得他原本就十分白的皮肤越发白净,端的是唇红齿白俊秀出众。
林母夸道:“看,也就女婿这大高个能撑起来,个子不够穿着都窝囊。”
肩宽腰细腿长,哪怕衬衣和毛衣略肥也不会显得邋遢,穿在他身上就觉得一切正正好。
林菀抱着胳膊转了一圈,品评道:“不错,人间绝色。”
林母赶紧怼她,让她不要调侃女婿,得亏女婿听不见。
林菀就道:“娘,回头我再弄几斤毛线,你给我大哥二哥也织件穿。”
林大哥在炕上听见,立刻道:“我不要。”
林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