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就算是一些颇有江湖经验的前辈,也很难说可以达到这个水准。
再一愣神,女娃子已经带着战利品,彻底没了影子。
“靠!”粗莽大汉这才回神,“都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追?!”
严肃男胳膊一提,给拦住了,“别追了,这林子有古怪。”
“啥古怪?”大汉皱着麻子脸,“那女娃子什么来头?”
就是不知道什么来头,才更不能轻举妄动。
易灵谣抱着个半死不活的人,原计划是抢到手就扔在哪里自生自灭好了,她本意是出口气,不是要做活菩萨。
但是从接手的那一瞬,她改变了主意,这人的身体远比她想象的要软乎的多,身材也不算高大,感觉更像是个女人。
可能是对“黑衣人”这个称呼的条件反射就是个男人,所以发觉对方可能是女人,易灵谣突然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这女人什么能耐,被这么一群人都穷追不舍到这来了?
易灵谣落了地,以她的速度,那些人一时半会都不可能追上来。
她放下怀里毫无生气的女人,然后轻而易举的揭下了她的蒙面布。
“嘶……啧啧啧……”她本意是要探鼻息的,但先对女人的脸蛋发出了一声独到的感慨,如果是在路上遇到这个模样的姑娘,易灵谣可能是要吹口哨的。
她觉得这女人其实完全可以不被追杀的这么惨,她只要摘下自己的面罩,就可以用美人计霍霍死那一群满脑子不可描述的男人。
言归正传,她如果再多沉于美色一会儿,这美人就该死透了。
易灵谣几乎已经探不到她的鼻息了,脉搏还有一些,估计也撑不了太久。
“只能说你运气太好,碰上姐姐我这个小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