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遥收起了书本,借了一本英文版的onehundredyearsofsolitude,中文名《百年孤独》。
这本书程遥上辈子曾经读过一遍,但读的时候只觉得故事冗长,没有什么起伏,只是不断地重复,再重复,可以说根本没怎么看懂。
孤独好像贯穿了程遥的生命,上辈子不理解孤独,所以她不觉得的自己孤独,但如今,她再次回想起《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真的对一句话深有所感: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独。
有时候你明明什么都拥有,但却总会在失眠的深夜,感觉到世界上只剩你自己,这种孤独,深深的刻在每个人的骨子里,只有死亡能抹去。
程遥作为死过一次的人,真的想从头到尾再读一遍《百年孤独》,她想知道在时间的长河里作者马尔克斯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写下这句: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独的。
或许等她真的活了一百年后,就能知道何为参透孤独了。
程遥拿了书后,没有直接走,而是再次坐回了原来的位置。
她拿出一张白纸和一支笔,潦草的写下了四个字:享受孤独。
程遥从小学开始就喜欢抄歌词,听歌,遇到喜欢的歌,她能反复的听上一百遍。
后来上了初中,她在抄歌词的同时,也开始自己写歌词,虽然文笔稚嫩,但周围的一些朋友也很喜欢。
高中开始,她拼命学习,只为了考一所好学校,去学她最喜欢的中文。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高考考了680分被海大的汉语言文学系直接录取,她那天高兴疯了,整个暑假都在自学编曲,写歌词,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哼唱着歌曲的旋律……
她从小就知道,她喜欢音乐,就像鱼儿喜欢水那样自然。
上辈子到了大学,她以为自己终于有时间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了,但她还是太小太天真。
先不说经济上的压力,就单单说殷铖,就足以让她心力交瘁,忘却所有了,哪里还会有时间钻进音乐里呢?
大学毕业和殷铖在一起后,因为他不喜欢那些吵闹的东西,所以五年来,程遥听过最多的就是钢琴曲,各种钢琴曲,至于她喜欢的流行乐和民谣,她在他那里,一首都没有听过。
在爱情面前,个人的喜好真的不值一提,上辈子,她亲身证明了这一点。
跟殷铖在一起,别说不玩音乐,就是让她去学自己最讨厌的计算机编程,她也甘之如饴。
上辈子活得失去了自己,这辈子她不想再失去,一个连自己都失去的人,有什么资格让别人爱你呢?而且就算爱你,他爱的又是真正的你吗?
程遥不知道死过一次后是不是大脑被打通了,还是曾经坠入爱河的她智商真的为零,要不为什么现在她能把以前看得清清楚楚,把自己的未来也看的明明白白。
看来他们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真的是有道理。
至少在她这里是有道理的。
一瞬间的灵感就像开了闸的水一样,止也止不住,修修改改,一篇歌词就这样写完了。
此时已经下午四点,程遥由于太认真,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一直都没关注时间,等再次抬起头就到了这个时候。
她拿起书,走到门口排队的地方办理借书卡,队伍有点长,她前面差不多有五六个人。
程遥前面站着两个女生,她们一直在激动的讨论着“魔音”海选的事。
魔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