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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安官
“叔叔说。

    我听话地照着做了,因为他是我现在唯一能够依靠的人。

    这小院里的恭房臭的要命,似乎好久没人来打扫过了,粪坑都已经满到溢出来了,远远地闻着那股味道就让人想避开。

    进门的地方有一块踏脚的大石板,上面尽是污垢,还爬满了蛆虫…我费了好大一股劲才挪开它,找了个破瓦片就开始刨,过程中还不断有蛆或者其他虫子从地下钻出来,爬到我的手上身上,呕吐了好几次之后,终于在一丈两尺深的位置,挖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花了半个时辰才终于把它拿出来,那是一个不小的瓦坛子。

    提着它进了屋,叔叔问我,

    “嫌脏吗?“

    我点点头。

    “脏算个屁,这些东西,就算丢了命你也得给我把它们保住喽!“

    他颤颤巍巍地爬起身来,我将他扶过来让他坐在凳子上。叔叔启开坛子密封的坛子,把里面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捧了一个出来,都是些用羊皮纸卷成小小一卷大约一指大小的册子。

    “这些都是这些年的‘宦’留下来的,每个人都有一本,里面记得都是些不能录进史书里的秘密,这本,是我的,“叔叔把拿出来的那一卷又小心地放回坛子里。从怀里摸出一把刀,在自己左臂上划开一条深深的口子,用刀尖从皮肉中翻找,挑出细细的一卷羊皮,将它抽了出来在衣服上揩干净血迹,也放了进去,“这里面,加上我的已经有九十九卷,当你的那一卷册子出来之后,把它放进去,就能够凑成一块新的髓。“

    “髓?那是是什么?“

    “把手给我、“叔叔拉过我的手,在我的手心处划了一道十字型血口,接着,将他自己的手臂伸直,举起手中的刀毫不犹豫地捅进手肘的关节里,再拔出来的时候,伤口里淌出的并不是血液而是些乌黑的浊液,叔叔把那些黑色的浊液滴到我手心的血口上,它们像是有灵性一样的钻了进去。

    ("小说")手打更新

    黑色浊液并不多,大概几息的时间,就尽数钻进我的体内了,再淌出来就是些鲜红的血液。叔叔用刀尖挑破了些手肘上的皮肤盖在那片深深的伤口上,很快那处狰狞的创口竟是回复如常,只有刚刚划破的皮肤还留下些微小的伤痕。

    他如法炮制,将我手心的伤口修复完好之后,指着我的小臂说,

    “这就是髓。”

    (PS:"小说"首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