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这两个字。”
林之洋忙改口,“这位大姐……”
白衣女大怒,抄起玉簪就要扎他,“你那么老,敢叫我大姐?”
林之洋再改口,“妹妹饶命,我再也不敢乱叫了,你让我叫什么我就叫什么,行不?”
白衣女不屑一顾,“谁是你妹妹!有事说事,别乱套近乎。我最烦你们这些狡诈商人,为了把东西卖出去,什么都敢乱说。说吧,你又想推销什么?”
“也没什么,”林之洋微微一笑,见她转身就要离开,忙拿出金缕鞋,朗声说道,“林某还真有东西要卖给你。”
白衣女回头看到金缕鞋,笑靥如花,忙抢过来,坐到旁边小摊的马扎上,脱下鞋子试了试,却发现根本不合脚,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林之洋挠挠头,心说不应该啊,我这个人看人最准了,这人明明就是37号的脚,这鞋子也是37号的鞋子,怎么就不合脚呢。
眼看着到手的生意就这么吹了,林之洋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他压低了声音问道,“姑娘,您多大的脚?”
“无聊!”白衣女大骂一句,站起身来就要离开,任凭林之洋如何挽留,都不管用。
林之洋叹息一声,捧着金缕鞋迟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却在这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书生。
他见到林之洋手中的金缕鞋,悄悄凑过来,“先生这只鞋子甚是精美,可否卖给鄙人?”
林之洋纳闷,心说他一个男人买这种鞋子干什么,没有搭理他。
书生又凑过来,再问了一遍,补充道,“先生到手的买卖别拱手让人啊。我虽是男人,可这鞋子精美,我拿来当装饰品也行啊,你卖给我吧。”
林之洋勉强说道,“得,四万贝里卖给你,算是开张。”
书生大喜,付了所有的钱,总算买到了这只漂亮的金缕鞋,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就是因为这只鞋子,后来竟然引发了一系列光怪陆离的事情,而他本人竟然也因此身陷囹圄,实在是可惜可叹。
且说此时,书生接过鞋子转身向着南面跑去,直到彻底不见了踪影。
而在远在南部山区的孙兴哲等人,此刻仍在招降山贼。
虽说已经有四十多名山贼被孙兴哲招降,可在这一场场战斗中,他与新招来的队友一次次聊天,却发现炎火大将三大将的事迹颇为诡异,甚至让人摸不着头脑。
几人正聊着天,已经又飞到了一个山贼的地盘。
与其他山贼的地盘孑然不同,这里虽说是群山连绵不绝,可依旧有很多户人家居住在这里。
抬头远眺,但见这座山高耸入云,有种与众不同的气势。
据新招降的山贼说,这座山名叫炎火大山,是整个炎火岛最高的大山,曾经是炎火岛的圣山,也是陀汗王国的故都所在地。
现在这片山区的主人,是整个炎火岛屿实力一流的大山贼,据说就连醉象大将都要给他三分面子呢。
“要不我们撤退吧,反正我们这些人已经足以抗衡三大将了。”呼延灼认怂道。
公孙越轻蔑笑道,“原来我们怕他,现在我们有三十多个队友,难道还怕他不成?呼延怂,你尽管看着就好,我们妥妥地把他降伏。”
“你!”呼延灼气得脸红脖子粗,却不敢骂他,谁让他是这二十多个人中战斗力最弱的呢,“你说得对!我就看着!有本事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