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话?”唐慕之下意识就接了,姿态也放松了些。
“羡之慕之,幸何如之!”文臻大声地,满脸潮红地,飞快地从怀里掏出一支小巧的毛笔,又变戏法般拿出一张用来包糕点的纸,往唐慕之面前一递,仰起星星眼,微带羞涩地笑道,“唐姑娘,见你一面三生有幸,帮我签个名吧!”
唐慕之一呆,被这脑回路搞得生平第一次有些无措,下意识看了看笔,她毕竟是世家大族浸润教养出来的子弟,虽然被彩虹屁熏得有些眼花,但还没到失智的地步,听说签名,下意识拒绝,“胡闹什么,不签!”
“如果觉得签全名不妥,就签个唐字也行啊,我有次在宫中看见羡之先生的行书,真是行云流水铁画银钩,慕之姑娘一定也出手不凡……就一个字,行不行,行不行?”文臻哀求地将笔往唐慕之面前又递了递,笔尖都快凑到唐慕之面前了。
两人在这里说话,原本唐家的护卫颇为警惕,结果听着听着,都觉得不忍卒闻,看小姐也是一脸古怪但并无杀气,渐渐也放下心,有趣地瞧着这个娃娃脸女子。
唐慕之此时被“崇拜者”求签名,心情也略有些古怪,有些烦躁有些诧异也有些免不了的小窃喜,毕竟还是少女,豪门大族养出来的内敛沉静风范也抵不过少年人天生的意气纵横,忍不住瞟了燕绥一眼。
此时燕绥正好也瞟过来一眼,看的却是文臻,那眼神似笑非笑,颇为古怪。
唐慕之眉头一敛,心情顿时转劣,眼看那笔都快戳到自己脸颊了,顿时手臂一格,怒道“说不签就不签,滚开!”
她胳膊一挥,毛笔转向,猛地戳向文臻自己的咽喉。
说得口干舌燥就等此刻的文臻心中欢呼来了!
考验演技的时刻到了!
她发出一声惊恐的、人人都能听见的高分贝尖叫。
“唐小姐你——”
手指在毛笔尾部微微使劲——这毛笔来自于江湖小混混易人离的珍藏,她搜刮来的,其实就是街头变戏法的玩意,尾端一个小机关,一按,毛笔头就会换成尖刺,毛笔中空,里头还有一小袋鸡血,用来冒充人血。
文臻的打算是,她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按两次机关,一次弹出尖刺,在脖子上留下伤口,并以鸡血将伤口人为渲染严重,第二次收回尖刺,弹出染血的毛笔头。
然后就成了唐慕之心生嫉妒用毛笔刺杀情敌女官。
为什么要用毛笔做道具——因为唐慕之有武功,而她没有,所以哪怕毛笔是她拿出来的,但能够用毛笔出手的只有唐慕之。
后头的事,她就交给燕绥了。
这算是她对刚才害燕绥功亏一篑一事的补救——她怕不及时补救的话,今天倒霉的人就要换成她了。
燕绥明显为今日之事筹谋已久,目标就是这对兄妹,好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