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金泰亨开开心心的应道。
明明是95年的哥哥,但跟着97年的弟弟们在一起却毫无违和感。
闵允其眼神询问身旁的郑浩锡,这个自来熟的小子怎么回事?
郑浩锡笑着摇头,他也不清楚怎么回事啊,反正就是三个小孩挺合得来的。
新来的金泰亨很喜欢两个弟弟,他爱玩爱闹,又完全没有一点哥哥的架子,所以三个人相处很愉快。
在一个晴朗的周日,林时雨带着金泰亨去了仁寺洞,在他们原来买杯子的那家小店,陪着金泰亨买了一个和宿舍里一模一样的马克杯,上面印着可爱的小草莓的图案。
金泰亨心满意足的把属于自己的马克杯和大家的摆在一起,他刚进宿舍的时候就发现了大家用着一样的杯子,还有点羡慕来着,现在,他也有一个一样的杯子了。
热情开朗的金泰亨,有颗敏感细腻的心,他羡慕着大家亲如家人的相处方式,即使哥哥们还有弟弟们都对他很好,可看到他们用着一样的马克杯时,心里还是不可避免的生出一点羡慕来。
他看着整齐摆成一排的七个马克杯,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来。
等到月底考评的前两天,林时雨送给了他一套黑色的衣服,这是他拜托妈妈按照他们之前那套衣服的风格另外设计的。林时雨看他一脸不解的样子,忍着笑告诉他,“这是我们宿舍的战衣。”
是的,战衣。
这个中二的称呼由宿舍的大哥带头,两个忙内积极拥护,最后在哥哥们的一脸抗拒中强制定了下来。
金泰亨对这个称呼接受良好,甚至还挺喜欢。他穿着和大家一样的衣服参加了第一次月末考评,虽然他喜爱的rap被老师评价为不适合,考评后,公司决定给他的位置是vocal,但他也没有觉得难过,反而有种终于有了方向的感觉。
晚上他给爸爸打了电话,说了很多在这里的生活。
“我遇见了很多很好的人啊,当初决定来到首尔真的太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