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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食髓知味(10)
    十多年前,宁家就在荆家隔壁。后来宁九爸爸炒股飞升,宁家才跃入小康,搬出了老街。

    不过宁家上下都念旧,所以新房就在一街之隔。

    “那我回家了。”宁九拍拍好友的肩膀,“追妻之路漫漫,兄弟加油!”

    荆屿嘴角抽搐,“说了不是你想得那样。”

    然而宁九还是那副心领神会的表情,完全不听解释,“哦对了,还有件事。”

    “嗯?”心不在焉。

    “柴贞托人打听你。”

    荆屿眉毛都没动一下,“哦。”

    “你认识柴贞?”

    “不认识。”

    “……那你就不想知道她是谁,打听你什么?”

    “不想。”荆屿兴致缺缺,“我走了。”

    宁九朝天翻了个白眼,“那位大小姐可是校花啊!她问我你有没有女朋友。”

    荆屿闻言停下,半转过身,“你就说我私生活混乱,没女朋友,只有炮|友。”

    宁九憋得面色古怪,“何必自己毁自己名声呢!”

    荆屿挥挥手,“她再打听,你就这么说。”说着,人已经走进黢黑的小巷之中。

    宁九挠挠头,嘀咕了句,“你就不怕胡说八道传进小鹿姑娘耳里吗?”

    隔天是周末。

    荆屿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撩起帘子见荆姝床空着,也不知是没回来,还是一早又走了。

    他倒了杯凉水,从柜子里翻出袋饼干,随便打发一顿饭。

    味同嚼蜡。

    他忽然想念鹿时安的手工早餐,每天换着花样不重复,递给他的时候还软乎乎,热腾腾。

    话怎么说来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他从小这么胡过来,也没觉得有哪儿不对,现在竟矫情起来。

    灌了口凉水,把嘴里的饼干咽下去,荆屿把荆姝的铺盖都拎了起来,挂到窗外晒。

    他不知道别人家这些事是谁做,只知道从七八岁开始,就是他一手操持——倒不是因为他勤快或是会照顾人,而是如果他不动手,家里就算脏乱成狗窝,荆姝也绝不会动一根手指。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他拎起母亲的枕头,打算拆去枕头席,结果有个东西掉了出来,方方正正的一小片,落在地板上。

    蓝色的塑料皮,香蕉型的小人咧着嘴戴着墨镜,旁边一行小字,“安全 0负担”。

    荆屿的太阳穴直突,俯身抓起安全|套就要往窗外扔,终究顿住了,随手塞进包里,将扣子一搭,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

    房东老婆正在做午饭,看见荆屿下楼来,忍不住又朝楼上瞟了眼,“荆屿,有两天没见你妈了,她没事吧?”

    荆屿说:“没事。”

    “那就好。”她往隔壁房间看了眼,确定自家孩子听不见,才说,“跟你妈说说,要找人上外面找,别把野男人往家里带,给小孩子看到了影响不好。”

    荆屿一言不发,往外走。

    “你听见我说的了吗?”

    哐。

    门被带上了。

    房东太太恨恨地翻了两勺铲子,“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孩子将来也好不了!”

    酒吧要到接近傍晚才营业,荆屿到早了,只能在路边等着。

    耳机里是云生的歌。

    他从前其实不听这种云淡风轻的民谣,生活已是一潭死水,再心如止水下去,只有出家或者死路一条。

    所以他爱听摇滚,越喧嚣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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