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哀叹一声,默默撑住下巴,又取出了兜里随身携带的那只钻石耳钉,一眨不眨地对着它发呆。
不管他是什么意思……他对她的感觉也不会太坏吧?
她仔细回忆着训练场外,他临走前那一抹调皮的笑容,那么动人,那么愉快,在一个陷入恋爱的人眼里,很像某种期待中的挑逗信号,仿佛是在对她说:你是木头吗?那么长的时间里,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除了看着我,滔滔不绝地说些废话,什么事也不做?
她很快又想起在服装店里,这个美如神祗的男子是如何奇迹般地降临到她面前,向她那样温柔地微笑,把阳光灌进她心里,并慷慨地维护了她摇摇欲坠的自尊。她猜那个被扔石头的女人在见到耶稣的一刻就是这种心情吧。
还有这个耳钉。
照他的说法,这对他绝不是一件没价值的东西,可他还是把它留给了她……
他说,他觉得他很快会第三次遇见她,无论那是什么意思,至少说明……他再看到她,心里也不会是讨厌的感觉吧?
芳妮抿着嘴,渐渐忍不住开始偷笑,心花怒放,陶然欲醉。
她最近接连遇上见鬼的好事,说不准是命中注定的时来运转,如果她鼓起勇气,也会这还会再发生一次也说不定呢?
但她很快又垂下肩膀,自嘲地摇了摇头。
见鬼的事,终归也只是见鬼的巧合……她这种衰人,哪来这种好命。
如果他看出了她对他的非分之想,他的言行也完全可以理解成这种意思:以答谢和还耳钉之名借故亲近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把戏——你这种对我痴心妄想的傻瓜,我可见多啦。
之所以把耳钉留给她,或许也无非是戏谑而已。
又可能他什么意思也没有,只是兴之所至,随性而为,就和他任何一次消遣粉丝一样。
无论如何,上次她去找他,还算有个正当借口,可是这回……要是在他面前彻底暴露自己思春犯蠢的事实,想想都够丢人的……当然,更有可能,他理都懒得理她这个路人甲。
她还是少在他身上浪费时间精力和感情更好。
——然而,她十年前就已经清楚这一点,可十年都没真正摆脱这份有毒有害的情感。即使是谈恋爱的时候。
如果说以前她还能勉强麻痹自己,欺骗自己,逼迫自己不去在意他,关注他,亲身体会了本尊的温柔和风情,现在她再也做不到了,唯有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苦笑连连,在思念与卑怯之间反复举棋不定,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
第二天,接了一个电话,她认为她确实该改名为芳妮·欧皇·龙。
随便进了家奢侈品店,就遇见了美神、太阳神。
随便去了次训练场,只是路过看风景(?),就成功“再续前缘”。
随便选了场比赛押了个比分,以便体验把钱扔进大海的快感发泄郁闷,结果就中了奖。
——她根本就忘了自己买过足彩,即使看完那场比赛也只顾着为他在球场上的帅气而倾倒,没想起来这回事,直到电话通知她去兑换几万欧元的奖金,她才愕然发觉,自己居然真不是霉运缠身,而是超级幸运e体质。
意外中奖后,芳妮确认了一个很奇怪的逻辑链:由于她是一个欧皇,所以她可以继续犯蠢,反正也不会倒霉,指不定还能继续见鬼尝甜头。
于是,当室友告诉她,早上克里斯托弗来楼下找过她以后,她面不改色地宣布了一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