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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纽约篇 11.史蒂夫 好的小姐,我相信你
    生活的乐趣取决于生活都本身,而不是取决于工作或地点。

    ——爱默生

    秋高气爽,天朗气清。

    宽广的大道两旁的树褪去盛夏时青涩的葱郁,取而代之的是热情四溢的金红盛装,它若绵远悠长的流金,又似性感美人妩媚的金发,一直绵延到天际。

    阳光透过泛着秋意的树叶,在地上留下斑驳的痕迹,一层厚厚的碎金铺在地上,在行人们的踩踏下,发出清脆的“咔嚓”“咔嚓”声。

    阿纳斯塔西娅将海藻般浓密微卷的黑色长发高高扎起,今天她穿了一件灰色的长袖运动套装,黑色的鸭嘴帽和黑框眼镜盖住了她大半张脸,拉到最上头的领口也掩盖了她脖子的肌肤,看起来普通得就像公园平时的跑者。

    她深吸了一口气,公园内树叶的清香混着泥土微腥的味道让她想起了很久之前住在马赛时那段美好的回忆。

    那时候,她的神格未觉醒,以凡人之躯复活在马赛一个乡下小村庄。懵懂尚幼的她喜欢跑去小木屋附近的森林里采蘑菇、掏鸟蛋,或者去村里找其他小孩玩打弹珠游戏,又或者无忧无虑地躺在小木屋前面那片紫色的花海里睡觉,这时候养父或许会怀抱着小竖琴给她唱起动听悦耳的民谣……

    真好啊……

    阿纳斯塔西娅低下头微微苦笑,有时候她真的很羡慕凡人。

    做好了热身运动后,她抬了抬眼镜,随即也加入到锻炼的队伍中来。

    虽然现在是早上十点半,但跑步的人蛮多的,阿纳斯塔西娅经过一个临时乐队,好几个小伙子热情地对她说:“早上好!”她淡笑着朝他们挥挥手,压低了自己的帽檐。

    一个骑自行车锻炼的大哥手痒痒地把车停在一旁,当起了鼓手,他精彩的技艺引得人们一阵喝彩。

    纽约人和慵懒悠闲的巴黎人不一样,他们爱运动,爱生活,同时也爱展现自我,尽管有时候他们比较粗鲁直接,但这也算真性情的一种。

    阿纳斯塔西娅在一旁看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她的路程。

    她习惯带着运动蓝牙耳机边听歌边跑步,当她听到《juste une photo de toi》这首歌的前奏的时,一个身材健美,肌肉甚至比死侍还要健硕的金发男人快速地超过了阿纳斯塔西娅。

    好快啊……

    阿纳斯塔西娅朝男人望了一眼,他穿了一件普通的白色运动背心,身上鼓起的大块肌肉似乎蕴藏着无穷的爆发力,光是看着他魁梧的背影,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汗味,阿纳斯塔西娅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跟韦德混久了,感觉自己也开始变得好色起来了。

    正想着韦德的阿纳斯塔西娅并没有留意到刚刚那个强壮的男人正以极不符合正常人的奔跑速度渐渐消失在她的视野范围里。

    没过多久,那么男人再次经过她身侧,阿纳斯塔西娅稍稍有点诧异,但没有往深层次去想,只是觉得这个男人的身体素质真的太好了。

    直到那个男人第三次超过阿纳斯塔西娅的时候,她才觉得情况有点不对劲:一圈大概五公里,那个男人在那首歌还没结束的时候再次经过她,可是那首歌不到四分钟,就是说那个男人他的速度至少是21m/s!!!况且那个男人还以这种平均速度跑了好几圈!!!

    重点是他还一脸神清气爽,一点都不觉得累的样子!!!

    天啊,他到底是谁啊?

    难倒是类似隔壁哥谭的超人那样的超级英雄吗

    正当阿纳斯塔西娅暗自疑惑的时候,刚刚心里猜想着的那个人第四次超过她,然后以惊人的速度,又消失在阿纳斯塔西娅的视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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