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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没日没夜的打拼之下,皮肤已经不再光滑。

    她双眼通红,忽地将江鹤闻搂进怀里,埋在他肩膀上痛哭流涕,“他们都欺负我,他们都欺负我……妈妈好累,妈妈想你爸爸了……”

    江鹤闻也想爸爸,他抱住了女人的腰肢,在这样的哭声里忍不住也红了眼睛。

    “我也想爸爸,我们去找爸爸好不好?”

    “我不要!”昆沂哇的一声哭起来,“凭什么他不来找我,一年了,他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和我说过!”

    江鹤闻沉默,他静静安抚着崩溃的母亲,陪着她一起压抑。

    这一晚昆沂抱着江鹤闻大哭了两个小时,她像是个孩子一样没有顾忌,边哭边骂人,那些从前绝不会说的话,今天一股脑全都说了出口。

    闹到了大半夜,她才沉沉睡去。

    江鹤闻给母亲盖了被子,他一直知道在外光彩亮丽的母亲有多么疲惫。

    这个年纪的女星,容貌活力比不过新晋偶像,昆沂的实力又算不上顶尖,日子渐渐开始不好过。

    江鹤闻不明白为什么妈妈那么难受了还要工作,明明他们家不缺钱,根本不需要为了钱拼命。

    这个年纪的孩子思维还太简单,他无法理解成人的内心世界。

    昆沂不缺钱,她缺的是别的某种东西,更复杂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江鹤闻起来的时候,昆沂已经在准备出门了。

    “妈妈,你要去哪?”

    昆沂没有回头,对着镜子检查妆容,“我要出去两天,你一个人在家要乖乖的,知道吗?”

    “可你昨天不是说不喜欢工作么……”江鹤闻诧异地睁眼,看着眼前笑容明媚的妈妈,难以想象她就是昨天抱着自己失声大哭的女人。

    昆沂叹了口气,摸了摸江鹤闻的脑袋,“那宝贝喜欢练舞吗?”

    江鹤闻点头,“喜欢。”

    在母亲久久的凝视下,他低头,轻声道,“偶尔……偶尔会不喜欢。”

    昆沂笑了,“妈妈知道你讨厌,可是你还是得去做是不是?所以哪怕妈妈也讨厌工作,可是还得去做。”

    “我们做事不能只选择自己喜欢的,要选择自己该做的。很多时候,你最讨厌的事情,往往是对你最有利的。”女人拿出手机轻划了两下,“给你转了点钱,想吃什么自己买,妈妈出门咯?”

    江鹤闻愣怔着,看着优雅得体的母亲走出了家门。

    她像个骁勇善战的将军,身披铠甲,坚不可摧。不管夜晚是什么样,第二天的母亲永远是美丽夺目的太阳,她的狼狈只留在梦里。

    ……

    是的,不能只选择自己喜欢的,要选择自己该做的事情。很多时候,最讨厌的事情,往往是最有利的。

    江鹤闻不再搭理身后人们的惨叫,这个时候他如果停下来帮他们解决丧尸,不但再难见到燕窝,可能自己也会被抓起来作为研究材料。

    想想看,一个拥有人类意志的丧尸是多么奇怪的特例。

    见死不救向来不是罪不可赦,法律都没有强求小学生见义勇为,他凭什么为了一群无关紧要的人冒那么大的风险?

    江鹤闻迅速冲进电梯,一共十四层的酒店,他从十三层开始往下找,这无疑是个聪明的选择。

    他一直是个聪明的孩子,懂得什么时候该做什么,这让江鹤闻从小就比同龄人优秀许多。

    只是江鹤闻没有发现,自己青灰色的皮肤暗了两度,那双孩童的大眼睛里,瞳孔也变灰了一些。

    这是极为细致的变化,如果不仔细观察,根本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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