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错愕的坐起来,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了一棵大树的枝干上,离地足有几十米,光看着便让她觉得身体发软,而她本人却因为起得太急,摇摇欲坠。
身体本能的向侧方跌去,几乎下意识的,她脚尖点在枝干上,身体以不符合牛顿棺材板的定律停滞在了上面,轻若无物。
凰嫣眼中闪过困惑,尚算镇定,低头打量着自己的穿着,一身奶白色的古风衣裙,她伸出手,表情倏的变得惊恐起来。
夭寿啦!这是去了非洲晒日光浴了吗?怎么会这么黑?
不不不这一定不是她的手!她辛苦保养得白的发光的肌肤了?!
她是做噩梦了吗?喝酒喝多了出现幻觉了?还是有人趁着她睡着给她来了场换皮手术?
凰嫣有些发懵。
她绝望的闭上眼,猛地向后倒去。
砰——
巨大的响声,干净的地面没有激起任何尘土,满地的树叶却随着震动移了位,没有想象中的血肉模糊,身体甚至都没有擦伤,凰嫣颤抖的从地上坐起来,崩溃的抱住自己哭泣。
疼!
太踏马疼了!
这一撞似乎把原主的记忆也给撞醒了,熟悉又陌生的世界、熟悉但又素未蒙面的人、神奇的飞禽走兽、修炼后可比肩神魔的人,还有……
主角!!!
后悔!当事人现在非常后悔!
要你喝酒!要你踏马的乱瘠薄写小说,早知道会穿书,她绝对不会把自己设定成一个长得好看、天赋又高、背景不凡血条还厚的反派,而是会把自己设成日天日地机缘天降的主角!
当爱好成为职业时,往往曾经的爱好也会让人感到厌烦,凰嫣就是如此。
在灵感匮乏,又必须得开文糊口养活自己时,凰嫣扒拉了一下自己保存的一个g的脑洞文档,从里头扒拉出了几个自己感兴趣的人设,然后再以套路文的剧情开始写大纲放到网站上连载。
尽管如今套路文经常被读者拿出来鞭尸吐槽,但不可否认的是,套路文都是经过市场考验,是大部分读者所喜欢看的,就算不会大火,但也必然不会太过于扑街,绝对可以养活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凰嫣没有半点犹豫的选择了开文。
这过程没有什么波折,唯一的问题大概就是由于自己是个取名废,所以让反派顶了个跟自己同样的姓名,而又因为这个姓名一时心软,让她成了主角反复刷的经验怪,偶尔还占了点便宜,不过原本的一个不算大的小反派竟然蹦跶到了几百章,早已有主角控表示不满,因此在最近一次剧情里,凰嫣就干脆把这个小反派给写死了,顺便展开主角接下来的剧情。
可凰嫣万万没想到,自己昨天才把反派给写死,今天就穿成了自己写死的反派。
这题太难了,她不会做!
凰嫣悲伤望天,从法制社会穿到一个一言不合就打打杀杀的高武世界,她觉得自己迟早要凉。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打消了自己消极的想法,主要是刚才那一摔实在是太疼了,凰嫣从小到大都娇生惯养没怎么受过罪,让她自杀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一旦打消了想去死的想法,一切似乎都能找到安慰的点,首先反派嘛,自然不可能会是废材了,不然怎么成为主角的爽点;其次嘛,家世特别好,老老实实苟着的话一般没人会作死来杀她,不然打了小的来了老的,这谁也顶不住;再有长得自然也不差,白富美高富帅反派打脸起来才有爽点,而且她知道剧情,这反派怎么想也是当不成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