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上看到的一种将断肢吻合的手术,那里面用到了血吸虫,用来清创。
“老板,你不会让我去给她吸血吧?千说万说就算我家里人有虫族的血统,可我毕竟是个人类呀我我没有能力去做那么让人呕吐的事情。”
“切,你想哪儿去了,我又不是什么外科大夫,我怎么会让你去做清疮手术呢?你们人类那套办法对我而言毫无用处。再说,你看,小黄毛现在不是有手有脚的。”
“对啊,她有手有脚的,你们当初肯定给做了修复,那就更奇怪了,我能做些什么呢?”既然她说我的作用不是在于当血吸虫,我也实在没想到我还能干些什么。
“嗯,其实你说修复也并不准确。毕竟她那一手一脚,是别处借来的,跟原装的还是有区别的。”
“那现如今我能做些什么?你既然想让我帮她的话。”
“刚才我也说了,虫族天生就有吸食腐败物的能力。所以重组天生在血液里,就有一种可以将腐败物杀死的物质!”
靠,这帮家伙难道是想让我捐血不成?我下意识的把手往后背。“那个咱说好了,捐个200cc,或者400cc的,我也就认了,再多,恐怕我就办不到了。”
我猜,老板想要帮小黄毛找回他原来的断肢,然后用我的血帮忙,重新把那两只断肢接回去。
“你多虑了,我用不了那么些,我又不是医院的大夫。”
“那你要多少?如果少了是不是不管用了?”
“你想太多了,我只需要三滴血,一支断肢一滴血,全部吻合,一滴血,足够了,所以我只需要借三滴血就行了。你的血是用来把那段之上的不好的记忆都清除掉。让它重新干干净净的回到小黄毛的身体上去。”
所以他们实际上是想让我的血当做清洁剂,好吧,就算我的血,真的可以起到清洁作用。可是为什么明明是她朝我借血,她借的少我却总觉得愧疚呢。
“另外,你的血可金贵了,你可千万要保护好,不要让别人偷了去!”
我觉得我更容易被人骗了去。毕竟如果我没有丝毫的好奇心,根本就不会被借这三滴血。我还真的是傻的,不透气儿。不过借给的是小黄毛,为了同事三滴血也并不多,无所谓,我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