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熟。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书从灵眼熟的人不多。
除非有必要,他很少分出心思来记忆自己不感兴趣的人或事。
大三的时候,曾有一个小姑娘向他告白,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他们系的系花,每次专业课都坐在他的左边。可书从灵对她的所有印象就是“一头长发,水杯比我头还大”,没了。
他甚至不记得她的脸。
可面前这人不一样,明明就想不起来他的名字,也回忆不出自己在哪里和他碰过面,但心底却确信“我和他认识”——这种认知才是最诡异的。
叶朝僵硬地说“根据预约,本次为你们准备的是阿尔萨斯起泡葡萄酒。”
肖正直回头扫过桌边几个面容还尚且稚嫩的年轻人“我们这儿有几个小辈,喝酒不太好,麻烦加瓶饮料吧。你们想喝什么?”
小辈说了几个名字。
肖正直“从灵,你呢?”
“恩?”听到自己被点名,书从灵才从走神中反应过来,“我……白开水就好。”
叶朝记录下需要协调的事宜后,麻溜儿地跑了。
书从灵难免有些失望。
……
一出包厢,叶朝脸上的假笑就消失了。
青年亮晶晶的眼神还浮现在眼前,他冷着脸走向后厨,周身黑气缭绕。
虽然给他下暗示的是自己,但真的发现他忘了个精光,还是不爽。
尤其是这人还眨着个星星似的眼眸好奇地看着他,绞尽脑汁想要想起什么但又无功而返的时候,叶朝心底的火气都快冲天了。
干脆辞职算了。
现在,立刻,收拾好行李就走人——不,他收拾个屁,鬼界行宫里酒池肉林金银珠宝要什么有什么,哪里需要人间这些破烂!
他没必要为了死前那口恶气强迫自己去过“人类的生活”。
叶朝磨了磨后槽牙,心里越想越烦。
他把记录册交给后厨,扯松了燕尾服的领结,粗暴地踹开了休息室的门——
被反锁的门重重撞在墙面上,而房间里鬼鬼祟祟的人差点没被突然闯入的黑脸魔王吓得晕过去!
任嘉以为叶朝是进来揍他的。
虽然这个感觉并没有出错,但至少叶朝在弄清楚他在做什么前,并不会打人。
毕竟他这一掌下去,人类可能会死。
叶朝的眼眸冷冷扫过任嘉的手,又扫过被搁在餐盘里的奶油蘑菇浓汤。
他问“你拿橘子干什么?”
任嘉手一抖,那被捏得变形的橘子就掉进了汤里,溅了他一身。
叶朝不耐烦道“问你呢!”
任嘉哆哆嗦嗦道“挤汁。”
“加汤里的?”
“恩。”
“加这个干嘛?”
“这个……是顾客的要求!”
“哦,原来如此。”叶朝和善地笑了,“你当老子是傻逼?还是你想被老子揍成傻逼?”
任嘉快要哭出来了。
他是见过叶朝揍人的,就在下了班的深夜,十多个地痞流氓将叶朝团团围住。他还没来得及逃跑,就看着这人杀出了一条血路。
回去之后任嘉做了一晚上噩梦,梦里全是这位大爷大杀四方的场景。
任嘉是真的怕叶朝,被他一威胁,就倒豆子一般把事情全给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