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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才多大,要什么感情线 21.初见
指被压的有些发麻,还不能真的睡过去。他的时间概念都有些模糊了,看着地上的光斑转红转黄转蓝转白的,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

    他估摸着快要半夜了吧?肚子饿了,哥谭的警察效率还能不能再低一点?

    要命的是,绑匪也饿了。他们当着受害人的面,就要开始泡泡面。

    提姆:……过分了你们。

    他专心致志祈祷着肚子不要叫,然后听着那边有人发问,“你们到底怎么弄晕他的?用的迷药吗,他怎么到现在还不醒?”

    有人回答,“没呀,我就照着后脖子那敲了一下?”

    “那里真的能把人敲晕?”

    “……我看电视上都这么演?”

    提姆冷漠的想,是能把人敲晕,可你没敲对位置。傻逼。

    提姆听到吃泡面的人那里嘻嘻梭梭地响起来,有人不放心走过来,检查他到底是真昏过去了还是被人敲坏了。

    提姆闭着眼,听着脚步声挨近,心脏越跳越快。他感觉到皮鞋停在脸侧,来人蹲下身子,呼吸喷在他脸上,对方伸出手——

    哗啦——

    提姆怔怔睁眼,侧头。

    他看见铺洒进来的白色月光,飞起的猩红色窗帘,窗帘下跟着四散飞开的闪烁的玻璃碎片,和紧跟其后的张扬的火红色发丝。

    一帧一帧,像是慢动作。

    提姆呆呆地,看见了英雄。

    下一秒,英雄踹飞了提姆面前蹲着的绑匪。

    “hello,”英雄还有闲情逸致蹲下来拨拨提姆的头发,“男孩,你还好吗?”

    提姆,“啊,可以,很不错……我是说,我还好。”

    对面的人在惊呼“是罗宾!”“操忘了蝙蝠侠!”“掏枪!”,一片混乱里男孩子冲着提姆张开手,微笑,“给我五秒。”

    提姆呆呆点头,点完后男孩已经回到他面前,背景是一片人的呻吟,有气无力的叫骂,“还能走吗?”英雄罗宾吹了个口哨,“走不了我抱你啊?”

    “……我还能走。”提姆冷静地说,等他站起来看到罗宾真的毫不犹豫转身就走时,他又有点后悔,“等等。”

    “嗯?”已经几米开外的罗宾回头。

    “我脚崴了。”提姆特别、特别真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