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趣。”
作为一个比他们晚生二十年的未来人,陆嫣一直都很会玩。
在沈括凌厉如锋的眼神威胁下,钟恺愣是没敢下手,终于还是选了他侧颈的位置,纹上了这一枝优雅性感的小玫瑰。
陆嫣摸着他颈下紧致微烫的皮肤,说道:“有点靠上啊,就算穿西服衬衣,好像也遮不住。”
钟恺洗了手出来,说道:“就是要这种若隐若现的感觉,这才好看呢。”
“以后我们沈总要出席各种高端的商务场合,顶着这朵小玫瑰,有点不严肃啊。”
“沈总会在意别人的眼光么。”
陆嫣思考片刻,微笑摇头:“不,他不会。”
“对嘛。”
在两人一唱一和的对答中,沈括穿好了衣服,将外套拉练拉到了顶,掩住修长的颈子,回头说:“走了,小嫣。”
陆嫣三两步走过去,牵住了沈括的手,回头对钟恺挥手告别。
晚上,陆嫣趴在床上看书,沈括走过来,指腹轻轻地摩挲着她白皙锁骨下的小蝴蝶,小蝴蝶的蝶翼泛着微蓝色,翩跹欲飞,不过蝶翼之下,还有他的名字缩写,很哥特式的两个字母:sk。
他认真凝视着,视线无比温柔。
陆嫣被他弄得痒痒的,笑了起来:“你看什么啊?”
“忽然觉得我们像两个中学生。”
陆嫣想想觉得也是,纹情侣纹身还加名字缩写这种事,不成熟的中学生经常会这样干。
陆嫣躺平在床上,碰着他反向的大脸说:“沈总这么严肃认真的男人,也会提议做这么幼稚的事情哦。”
沈括也捏住了她的脸,扯了扯她的腮帮:“沈总你叫上瘾了是吧。”
“哎本来就是,不然我叫你什么。”
“叫叔。”
“想都别想,你都叫陆臻‘爸’了,休想占我便宜。”
“我和何须在这种事情上占你便宜。”沈括忽然嘴角上扬,手慢慢下落。
陆嫣吓得赶忙往后缩,躲开他:“其他便宜也不不能”
沈括将她拉过来,蜻蜓点水般吻了吻她的锁骨,柔和的眸子望向她——
“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还是原来的我啊。”
原来那个总在盛夏的烈日骄阳里穿白t的高中生,那个会在风起时回头对她微笑的少年。
一生都不会变。
(PS:"小说"首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