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遭一片哗然。
一开始那些记者还以为陆明安是凑巧遇上了一个熟人,结果看下去才发现并非如此。
人气爆棚的当红小生搭讪陌生人,这绝对够得上一条不小的新闻。
事实上,如果他搭讪的是一位女士——哪怕是三十岁四十岁呢——那些记者都能写出诸如《当红小生陆明安情陷年上女》、《陆明安机场一见钟情》之类的新闻来。但是男人嘛......
那些大报、正规杂志的记者可能会矜持一点,其他记者就另说了。现在可是21世纪,男男恋多么平常呀,陆明安对一个帅哥动心也是很正常的对不对?
总之别相信小报记者的节操就对了。
现在再来看这个搭讪方式。
“是不是之前在哪里见过”非常普通,但“交换签名”什么的,画风就很清奇了。
“陆先生......”即使是夏归晔,此时此刻也感到有些无奈了。
“叫我明安就好。”陆明安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拿着笔记本和签字笔的手依旧前举着,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执拗。
明安。
这两个字很难断得干净清楚,念起来又软又甜,仿佛仅仅只是在心中悄无声息地翻滚一下,就带来了无边的悱恻缠绵。
熟悉的面孔,熟悉的名字,但又确实不是与他相交莫逆的那个人。
夏归晔接过纸笔,在上面写下“沈归晔”三个字。
字迹清晰,少有连笔,看起来干净端正,但一笔一划却又带着筋骨,起笔收笔尽显锋锐。
拿过本子后陆明安在笔迹旁轻轻摩挲了一下。
这个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他的脸上看不出半分刻意,但夏归晔却莫名感到有些煽情。
并没有太多停留,很快陆明安翻到下页,在纸上刷刷刷写了几笔,小心翼翼地撕下来:“这是我的。”
他将那张不大的纸仔仔细细地折成一个小长方形,姿态郑重地塞进了夏归晔手中。
短暂的相触,夏归晔感觉到陆明安手掌似乎有些微潮。
陆明安很快收回手,抽离时指尖在夏归晔掌心轻轻挠了挠。
夏归晔:!!!
他抬眼向陆明安看去,难得没有整理好表情流露出了些许惊讶。这份惊讶显然被对方发现了,陆明安对着他露出一个荷尔蒙气息十足的笑,顺带还抛去一个wink。
这下夏归晔想当做是误会都不行了。
尽管有几个州较为保守,但从整体环境来说,米国比华国开放得多。夏归晔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又胸是胸、腰是腰、腿是腿的,在七年里也收到过许多许多邀请。
嗯,成年人都心知肚明的那种邀请。
当然,满心学习、实际上可以说是性冷淡也不为过的夏归晔对那些邀请统统都没有理会。不过不管怎么说,经历了米国的七年,夏归晔对这种邀请已经习惯了。
别说是挠挠手心了,更明显的都曾经体验过,实在不会因此而感到震惊。
可当发出邀请的那个人是明安时,一切就另当别论了。
尽管理智上很清楚,陆明安并不等同于靳明安。但是,不可否认,对于夏归晔而言,他们还是有部分重叠的。
毕竟是同一个灵魂,要完全当做陌生人来看待,是不可能的。
而且陆明安还长了一张和明安几乎一模一样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