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棠“”倒好像她对他有什么企图似的。
衣服浮动间扬起一丝钝钝的草木香,是熟悉的商陆的味道,不枉她昨夜里花了大工夫。
太子施恩似的把衣服褪出来给了新棠,只着一身月白中衣,勾勒出清瘦的身形。
窗户大开,屋内有风刮进来道道寒气,直往人衣服里钻,应缓急忙去内室拿了太子平日里穿的便服来,伺候着太子把衣服穿好。
玄色的锦袍是承安宫最常见的衣裳,不只太子喜欢,新棠也格外喜欢。
太子为什么喜欢新棠不知道,但对新棠这个“世家小姐”来说,玄色的衣带是唯一系得不规整也不会被轻易看出来挑错的颜色。
总之,简洁、高效。太子穿得开心,她办事也办得舒心,你好我也好。
只是应缓似乎不这么想,他围着太子转了三圈,前后的衣服褶皱都被他抹得平滑,连一只蚊子也站不住脚,最让她意外的是,那衣带竟是要收边的。在腰上系了一圈之后,原路收回到了腰侧的起口处,从外面看去,严丝合缝、妥妥帖帖。
天地良心,她为什么从没发现腰侧有收腰带的起口?新棠头一次亲眼见应缓服侍太子,但应缓一直以来都是太子身边伺候的,日常起居根不不在话下,唯一的解释就是,她的“差事”一直都在往错误的方向添砖加瓦看应缓有条不紊的样子,新棠觉着太子是不是一直拿她当笑话看。
心里如是想,一抬眼,太子已经坐在了榻上,只那一双眼似笑非笑的望着她。
新棠抱着衣服往前一步,强笑道,“殿下,祭祀大典已过,这衣服留着也无用,奴婢这就去把它处理掉。”
太子的手指轻轻敲了两下,这是他思考时的动作。果然下一刻就听他说道,“不急。应缓,把衣服收着吧。”
应缓麻利的从新棠手中接过,笑得比外面的太阳还热情,“奴才也觉得是,昨夜里多亏了姑娘,不然咱们承安宫又着了别人的道儿,奴才哪里还有命在这里伺候殿下,这衣服呀,扔了也可惜了。”
往日里他耍嘴皮子总会被教训,但今日里这句话说得诚心诚意,新棠谦虚也不是、应承也不是,索性闭着嘴装起了深沉。
应缓还在那里自说自话,“这商陆生长于野外,想不到姑娘竟也认得,真不愧是大家族出身,博学、博学!”他摸着脑袋想了好一会儿,吞吞吐吐的也没凑齐一个与博学相关的成语,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打从心眼里对新棠改观了印象。
殿下从皇子到太子,这一路上从不缺少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阴谋算计,几次三番都是从阎王手底下捡了条命回来,但那都是暗地里的。而这次,藏在背后的人明显是要想要切断殿下的后路,一招毙命。
昨夜里新棠回来的时候,衣服脏乱不堪,身上除了有血迹之外,还有趴在地上太久,沾染到的商陆的汁液。
商陆喜湿,结小颗紫红色的果子,轻轻一捏,紫红色的水液是绝佳的染色颜料,只是这种汁液有毒性,不宜接触过久。可当时那种情况也顾不了太多,抓住一个漏洞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时间紧,昨晚新棠并没和太子细说,只叫了应缓和应急两人去后山采摘。这个时节,商陆并不是随处可见,但恰巧新棠也不需要那么浓。
两人回来的时候,她也刚好把热水烧好。果实捣碎,把热水加在里面搅匀,新棠抱着还是流云锦的冠服只犹豫了一瞬,便毫不迟疑的把它扔进了水里。
不管如何,小命总是要紧的,就算太子怪罪,也得她有命去受才行。
染衣服是个费时力的活,冬日里水容易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