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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宫玉婉》正文 第三十二章 白驹过隙
起一碗热粥喝了一口,“之前我祖公被人诬陷想占那卦候地,若真能如此,还能落到如今这个地步?”

    燕王所说的打油诗现代人也常说,是指这风水先生寻龙探穴能观风水,若真有那能兴旺子孙后代的风水宝地,怎么不把自己埋进去福泽后代?

    “那刘小姐的意思是你祖公那些个奇门遁甲之术都是骗人?”燕王这人不得不说,很会挑话里的刺儿来讲。

    池初夏虽然信科学,但是古代先人的智慧结晶也是不能小觑(qu)的,而且至今有很多东西用科学也根本解释不了,奇门遁甲,阴阳选宅,风水命理,既然玄学能自成一门学问,自然有它的可取之处。

    有些事情,你可以不信,但你不能否决,就像她这次莫名的穿越,无法解释。

    “呵呵,祖公常说,一个人的命格是注定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求不来,风水虽然是一门神秘的学问,但是也讲究依天就势,科学理性,我祖公既然懂这些,又怎么会妄自去为自己寻什么卦候地?有时候越是擅长什么,就反而越容易栽在何处。”池初夏边吃边说,完全不在意这些。

    “呵呵,比起你父亲和二叔,你倒是更得你祖公真传。”

    池初夏心头一跳,默不作声地咽下口的粥,“谈不上什么真传,一些见解也是听父亲说来的,对了,还没好好谢谢王爷的救命之恩。”

    “应该的,另外……”燕王从袖口掏出一条水绿色发带绳儿,尾端系着四颗打磨浑圆的精致翡翠玉石,“给你,之前送你的那条,见你总是带着,不过这次的事,它摊上了死气儿,就丢了,水绿色我感觉也挺适合你,而这温润软玉,也正合你的名字。”

    池初夏诧异的接了过去,那条银色的发带儿绳儿她确实是蛮喜欢的,不过和是燕王的送的没有太大关系啊,看着此刻这小王爷面色竟然有些不自然的微红,池初夏竟然也觉的脸上有些发烧,这个小兔崽子,不会是,喜欢她吧?

    哪能呢?他可是日后的永乐大帝。

    打了个寒颤,池初夏走向屋外,阳光正好,“王爷,能送我回诚意伯府么?”

    “可以,本王亲自送你,不过以后本王会暗派人护你。”

    “嗯,谢王爷。”这种事还是别推脱的好,就算推脱这小王爷也不见得听她的,而经过上次的事,她真的魂儿都吓飞了,而一想到幽梦经历过那般可怕的事情,此刻她感同身受,对她那仅有的一丝嫉妒也散了去,彻底放下了二叔刘璟,希望二叔可以真心待那个可怜的姑娘。

    回到刘府,何冰正端了一排铅笔送到池初夏的院落。

    “这是什么?”燕王非常好奇。

    “昂,我叫它铅笔。”池初夏拿起一根给燕王看,“我用不大习惯毛笔,绘画太不方便,我又不是主攻国画的,这些铅芯是石墨和粘土按照一定比例配好,然后经过捏练调混,再进行挤压加热干燥,然后高温烘培而成,因为没有特定的工具,所以制作起来很繁复麻烦。”

    池初夏哀叹,在现代几毛钱一根儿的铅笔,在这古代,她不知道要费多大力气才造出来,真羡慕以前看的穿越小说,怎么那些个女主到了古代,似乎招招,什么发明全都有?

    现在她可算是明白,yy是一种境界,以前在大学时候,同学们整天叽叽喳喳的讨论要是穿越回古代,不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儿来都对不住自己的头脑,头脑个屁的头脑,在你面对地大物博的大明朝,却因为交通运输不便搞不来原材料的时候,在你说一些现代名词对方根本听不懂而你又不知道古代名称的时候,才明白当初一群乌合之众天天yy,真是累不累,傻不傻?跟一群傻狗塞的瞎叫唤,狗屁本事没有叫爹妈养到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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