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风的身份摆在那儿,话难听却也只能听着;然而,世家之争又从来残酷;
学堂里的教师们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呢既不敢打小报告,也不想去打小报告;
如果庄风就此废掉,在那世家内争的血腥中被宰了吃肉,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就应了话,谁让庄风说话难听呢?
那么所谓忠诚呢?难道没有听过那什么,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群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之类的古训吗?
在所谓君权至尊无上的时代里就已如此,更何况时代变迁到已没有人身意义上的君臣主仆之分的今日呢?
忠诚是骗傻子的,要不怎么对那类是谓绝对且无条件的忠诚的人称之为愚忠呢?
忠诚原来就是愚蠢;偏却是古往今来又极为推崇所谓忠诚之士;特别是到现在而今眼目之下的时候,明明已没有了所谓君臣主仆,偏却更看重忠诚;
所谓能力是其次,只要忠诚就行;偏却是在用人时,又更喜欢聪明人,或是所谓工作能力强的人,不需要愚蠢的人;于是乎,在人力资源这行里就出现了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也导致每天都在招人,每天都在让人滚蛋;
一边要忠诚,一边又要能力强悍;而两者往往很难合一;或者说两者都具备的人,往往又不会愿意屈居人下;至少不会愿意屈居于庸人之下;
没有绝对无条件的忠诚,只有利益相关联的忠诚,这是庄风在家族里学会的第三件事;
庄风随心情而决定是否去学堂时,却每天去校武场习武;
为什么还需要习武呢?因为庄风发现秦圣虽然是个傻子,但对于习武却极有天份,至少比他庄风要来得更有天份;而且武师也不捉弄傻子,反而还颇为喜欢;
也是从那之后,庄风所谓的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到来;
不需要再去理会那繁重的课业,只需要做自己喜欢的事;
秦圣除了有习武的天份之外,但毕竟是个傻子;有习武的天分,却并不勤奋,除了规定的课业之外,不会自己找罪受;
于是乎,秦圣就干些他喜欢的事;
秦圣最喜欢的事是什么?
捉泥鳅土黄鳝;
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当秦圣跟外面玩时,或是有事没事就跟农田边上像个傻子似的漫无目的的晃悠,然后当见着农田里有那么一个小指头大小的泥洞时,进而判断出这是一个泥鳅洞,然后就徒手的开始挖;
秦圣可以用一整天的时间,中间不进食,渴了就是水田里的水喝上几口,无谓风霜刀雪,徒手的将一块四亩大的水四给翻过来,就像是耕田犁过一样;
那份傻劲儿,让庄风感到汗颜;
是的,秦圣只为那么一个小指头大小的所谓泥鳅洞,就可以用一整天的时间将四亩大的水田给徒手翻一遍,且无论季节如何,看上去很傻,是个彻底的傻子;
但是,庄风却看到得更多;
毅力,耐心,执着,武力;
正常人,或者是聪明人,庄风见过很多很多,却极少见到有那般执着于某件事,而全身心的投入的;
庄风看着秦圣的傻劲,那是真心汗颜啊;
一块四亩大的水田,徒手的犁一遍,一整天的时间花费,其实算是短的,这也是为什么庄风察觉到秦圣的武力是何等的强悍;
庄风的汗颜,也让庄风加入了秦圣的行为当中;于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