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伟想要离开,却怕被那些流浪打,不敢离开;
直到某一天奚伟跟那餐馆外边的潲水桶里翻吃食的时候,一个男人拉着他,说:这些东西吃了会死人的,走,进里边吃去;
奚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被那个男人拉进了餐馆,有鱼有肉的吃了一顿,接着奚伟就跟着那个男人走了,离开了那群流浪汉儿;
那个男人让奚伟叫他大哥,奚伟不敢反抗,或是因为自他到达江州城之后,那第一顿在餐馆里的有鱼有肉的饭菜;
奚伟跟着那个男人以后,每天所做的事就是跟路边上去摸路人的包,或是去抢路人身上的包,或是项链耳环戒指手表之类的东西;
不仅是奚伟一个人,还有好些个年龄说不上来,但个头儿身子与奚伟相差不大的孩子些,都跟着那个男人,也叫那个男人大哥;
那段时间奚伟就跟着其他的孩子一样,跟路边抢夺偷摸过路人身上的物品,然后交给那个所谓的大哥;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自然是所谓分工明细,组织严密的;每个孩子只负责一块儿,并不干那抢夺之后就直接交到所谓大哥的手中的所谓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儿;
对那时的奚伟来说,那所谓大哥要比那流浪汉儿要来得好,至少每天还有一顿肉吃;
不过被人打得也更多,但不是那所谓大哥打的,或者说那所谓大哥从来都不打他们这些孩子,只会有嘴骂的;被人打呢,也就是在偷摸抢夺时被人逮着,然后就摁路边上一顿狠揍;
奚伟属从小被打到大的那类人,对于偷摸抢夺时被人逮着的毒打,并没有让他更加的痛苦,从小被人打到大,早就打皮实了的;反倒是每天那顿酒肉让奚伟有些痛苦;
有每天有顿酒肉怎么会痛苦呢?因为奚伟不喝酒;而对奚伟的不喝酒,那个所谓的大哥就很不高兴,其他的孩子些也很不高兴,他们的不高兴,自然是打骂奚伟,更是不喝酒就不准吃肉;
逼不得已,或是受不了肉食摆在眼前不能吃的诱惑,奚伟也开始喝酒;但是那酒的味道,仅是闻着就让奚伟想吐;当奚伟强忍着那让他呕吐将酒给吞下去后,那奚伟就不仅仅是想吐,而是跟本就忍不住的呕吐出来;
呕吐之后的奚伟感觉更加的难受,混身上下都发热,身上还会冒出许的所谓疱疹,痒得忍不要去抓,而一抓那就是血流不止;
对于奚伟喝酒后的反应,那所谓的大哥的说法是,多喝些就习惯了;然而,奚伟却一直没有习惯;
除此之外,奚伟倒没有什么可说的,毕竟每天有肉吃,对那时的奚伟来说就属很好的生活了的;或者比之以前在那个所谓的家里边,有肉吃的时候,都是爷爷奶奶弟弟吃,他在大多的时候都只能看着,实在忍不住拿筷子去夹,就会被碗砸在头上,然后再多一次的头破血流;
至于敢偷吃,奚伟倒是偷过一次,也仅那么一次,就再也不敢了的;因为奚伟那次偷吃了家里所谓的炖的猪脚杆儿的肉,在被其爷爷发现之后,奚伟被毒打了一顿,而那顿毒打,连那铁制的火嵌都打断了,那么奚伟身上所遭受的痛苦,那自不言而知;
那样的疼痛,让奚伟再不敢跟那个所谓家里去偷吃肉,也不敢偷吃别的东西;
比之那个家,在那个所谓大哥的手底下,虽然逼不得已的需要喝酒,但也有肉吃,这样的生活也算不错;
至于被人逮着后的毒打,那个奚伟不以为然;或者说,奚伟其实也知道偷摸抢夺他人财物是不对的,是要坐牢的;
那时的奚伟其实并不懂得坐牢的真实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