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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痞子穿越成为帝师》正文 第四十一章 河底
鸟类。

    你可以想象一下这个场面,一只巨大的秃毛的鸵鸟向前疾驰,细细的脖颈支撑着左右前后不断摇晃的脑袋,仿佛下一刻就要断掉,左右两半肥硕的屁股一扭一扭,两只粗壮的大腿不断交替。

    这个场面,真的,没见过这个场面,都不算见过世面。玉良珊一脸呆滞,原来鸵鸟真的能跑这么快,原来鸵鸟真的能这么丑。

    不过,这大晚的鸵鸟瞎折腾什么呢,怎么不睡觉啊!

    我晕!这鸵鸟身前竟然还有个人!仔细一看竟然还是个美人,身着白色的衣裙,看着很是空灵美丽,脸蛋看不太清楚,但是也能隐约看见姣好的轮廓。只可惜,此时,这美人气喘吁吁,拼命向前疾驰,以图躲避这鸵鸟的追击,满头大汗,有些狼狈不堪。

    原来这鸵鸟竟然在追这个妹子。这妹子大半夜穿的这么显眼,玉良珊都没能在第一时间让看见,这说明那鸵鸟真的太吸引人的注意力了,以至于他真的没有看见那里有个人!

    玉良珊惬意的趴在土坡,看着一场鸵鸟追美人的好戏。太有意思了!

    老者看着玉良珊这幅享受的模样,有些奇怪。年轻人不是最喜欢见义勇为英雄救美吗?这小子怎么看起戏来了?

    “小子,你不想英雄救美吗?”老者低低的问。

    玉良珊看着眼前的那副好戏,很是有些看瘾的样子。

    美人在前,衣抉纷飞。

    鸵鸟在后,大头狂甩。

    “这幅场景这么有意思,为什么要去破坏掉呢?”

    ”你就不怕这美人被那只大鸟吃掉?“

    玉良珊看智障一般看了老者一眼:”孤陋寡闻啊!鸵鸟不吃人的,人家吃素,偶尔吃点小动物什么的。!“

    老者震惊:“你怎么会知道这大鸟的名字?还如此了解它的习性?这些就连老夫都不知道。”

    玉良珊微微一笑:“你孤陋寡闻,怪我喽。少爷我博学多识得很,区区一个小鸵鸟额大鸵鸟而已,怎么可能难得过本少爷!”

    老者又开始认真打量起玉良珊来,每当老夫以为这已经是这小子的全部了,可是这小子还是会展现出新的一面,让人猝不及防。这小子,真是深不可测。说起来,这小子仔细论起来竟然比老夫家族的后生们还要优秀!老者猛然震惊!

    真是意外的合老夫胃口。这么优秀的孩子,要是百里世家的孩子就好了。

    老者又仔细看了看玉良珊的脸,心下遗憾,长得丑了点,那肯定不是老夫家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