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两名证人之外,其它再无发现,没有其它的村民再注意过这个陌生的男青年。
普通人看犯罪嫌疑人的眼光肯定比不上专业眼光,在警察眼里一眼看出有问题的人,在普通人眼中可能看得和平常人一样。
只要是从事过多年一线工作的侦查员,就会看出来哪些是群众,哪些是小偷或者是其它罪犯。很多刚作完案的盗窃犯,都是因为被巡逻的警察看到,觉得形迹可疑,遂上前盘问,既而破获了一起刑事案件。
萧云天也有这样的经历。原来他曾经被派去到一个庙会值勤,来赶会的人很多,有的烧香,有的拜佛,有的购物,有的闲逛。结果被他发现有两个人,眼睛不是看热闹,而是看他人的钱包,他和队友立刻上前盘问,让两个人跳一跳,结果这一跳不打紧,每人从身上跳出来十余部手机。
当然,你不能要求普通公众的眼光和专业警察一样。所以有时候只能靠发掘,一点一点地提示,唤起民众的回忆。
在没有查到其它有价值的线索以后,萧云天暂时鸣金收兵,等待林玄鹤与电信部门核查的结果。
结果显示,公用电话拨打的手机属于一个叫安刚磊的人。
这个安刚磊到底是什么人?与这个打电话的男青年究竟是什么关系?
通过调取这个安刚磊的户籍,前科清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平时也没有什么劣迹,还算是比较老实巴交的。
安刚磊有两个成年子女,经过调查都在海东市打工,案发当晚一直没有离开过海东市,也就是说基本上不存在什么作案的时间。
那会是谁给他打的电话呢?
萧云天安排安刚磊所在乡的派出所秘密联系村支书,一定要把安刚磊的七大姑八大姨全部查清楚,看看其中有没有什么被政府处理过的人,比如两劳分子,也就是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过的人。
虽然说一次犯罪,并不代表以后还会犯罪,更不代表他就是个天生犯罪人,但一日为贼,终生为贼,这样的理念还存在于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中。
意大利法学家龙勃罗梭提出的天生犯罪人,就是指这些罪犯生理上有罪犯的特征,比常人更容易去犯罪。
其实,人都是很难说的动物。犯过罪的人,经过监狱的炼狱,可能会有两种倾向:一种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痛改前非,重新作人,再次回归社会。另一种就是本来恶性不深,结果到了监狱里面受到其它罪犯的交叉感染,反而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方法,出去以后继续为害社会,导致二进宫、三进宫屡见不鲜。
换句话说,什么东西都要依赖形成的习惯,习惯带来的惯性,很难脱离这个惯性造成的轨道。就说有些惯偷、惯窃而言,不用干活,动动“三只手”就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过着舒适甚至花天酒地的生活,哪谁还能出去后不继续偷,而是去卖苦力挣一点可怜的工钱呢?
虽然这是一种看法,但也容易导致偏见,让人戴着有色眼睛看人。
但不可否认的是,的确存在这样屡教不改的人。这样的人,自然成了公安机关重点怀疑的对象。
经过秘密了解,安刚磊这一门中其它近亲属并没有受到过刑罚处罚的人,也就是说,都是清白的没有前科劣迹的人。
听到前方传来的调查消息,萧云天眉头一皱,这让人到哪里查去?如果现在直接传唤安刚磊,必定会打死不说,那就再也问不出什么东西来了。相当于打草惊蛇了,操之过急,有时候反而欲速则不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