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从开始相信这个世界到对这个世界失去信心,似乎只需要一件事,一次不想爬起来的跌倒,一次不想擦干眼泪的哀伤,一次不想醒来的心醉,一次没有办法止住血的心碎。
也只有这件事,才会让一个人,让我,懂得一些人生的至真道理:有些时候,有些事情,错了一次,便已经是错的太多。
而传说中的后悔药,若真的有,我定会在那时,将胃塞满它。
所有的后悔要从那个周末的班级聚会说起,虽然现在想起来,那后悔,和那次聚会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大。
忘记了是因何而起,那个聚会上我喝了太多的酒。我也忘了喝酒之后都发生了什么,但知道的,或者说没有办法忘掉,没有办法从记忆中抹掉的,是醒来之后身边多出的那个人。
那是个女子,她的名字,你知道,我知道:裴如月。那时我依旧很是讨厌的裴如月。
醒来时,裴如月的身上是不著一缕的,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身上又青又紫的痕迹。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一目了然。然而,并不了然的是:谁做的?
有一个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却是我不敢想的。
这酒店房间里只有两个人。
裴如月是一个,我是另外一个。
而我,身上同样是没有穿任何东西。
我当时的迷糊,和瞬间而来的清醒和惊吓,非三言两语可以解释清楚。
好在两个人中,我是第一个醒来的。
习惯万岁!
而当发现自己是在这样一种状态下醒来的时候,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衣服穿好,脸用酒店毛巾围住,出了房间。
我没走电梯。走的是紧急出口的楼梯。
为什么?
我从来没有酒后乱性前还给自己开个房间的习惯。这一次,同样不是例外。问我怎么这么确定?特么的,老子有多抠,老子自己知道。
小爷我要是真的会酒后乱性,那也一定会去找个厕所,然后把门锁上。
为什么是厕所?因为厕所特么的是免费的!因为小爷我特么的又穷又抠!
现在想起来,我都佩服我当时的清醒。我依然记得清醒之后自己脑袋运转的速度有多快。也记得当时自己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什么:我是被人陷害的。
酒后乱性,自己跑去开个房间的酒后乱性,不是我这个人会做的事情。
而既然有人陷害,那么不让人拿住把柄是现在我唯一可以做的事情,所以毛巾,已经要好好的围上。
一进紧急出口,我便将外套和头上和脸上罩着的毛巾都扔了。
我现在还记得当时忐忑不安的心情,那时,那从出房间门到出酒店门的二十分钟,我的心,好像都是被勒紧了的紧张和难受。
我那时还是个初中生。唯一做过的坏事,是没有将自己的私房钱告诉我妈。然而自己作的孽,还是要自己承担的。
世事难料,喝酒坏事,这两个人生至真的哲理,我竟然在一天,都体会到了。
一出酒店,我便去了一个很要好的发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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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