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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鼠途》正文 第十四章 踏上归途
天壤之别。

    李飞翔放走那只乌鸦而选择白鸽当自己的新坐骑不是没有原因的,首先一点,那只乌鸦她是一个母亲,在研究所的鸟巢里,还有几只嗷嗷待哺的雏鸟,若长期奴役它,那些雏鸟势必会被活生生的饿死,他是个屠夫,但这并不能代表他心狠手辣,丧尽天良。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乌鸦是比不上白鸽的,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它都逊色的多。

    首先说外观,乌鸦是漆黑的,就像一块黑煤球子一样,难看的怪,而白鸽则是一身洁白的羽毛,流线型的身材,气质高雅,顾盼之间说不出的潇洒。

    再者就是效率了,也就是飞行速度,乌鸦的飞行速度惨不忍睹,跟鸽子比起来,那简直就像乌龟在爬,不管是急飞还是长途跋涉,在常见的鸟类中,鸽子都是当之无愧的飞行健将。

    最后一点,性格,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乌鸦都一样,反正李飞翔放掉那只乌鸦脾气差得很,动不动就呱呱乱叫,扰的人心烦意乱,而鸽子就不同了,经过了人们无数代的驯养,鸽子已经变成了一种温良的家禽,没有丝毫的野性,相比来说不容易舒服得多,也更容易控制。

    李飞翔是一个骄傲的人,就算变成小白鼠他也同样骄傲,这样骄傲的一只老鼠,总是骑着一只乌鸦飞来飞去也不好看,太不吉利了。

    李飞翔终于名副其实了,他跨坐在白鸽宽阔的背上,慢慢的适应了飞行的节奏,越骑越稳当。

    轻轻的提了提胯下白鸽脖子上的麻绳,李飞翔控制着它越拔越高,慢慢的直冲云霄,一头扎进了一朵低空的白云里。

    从云朵的另一端冒出来的一鼠一鸟浑身有些微微的发潮,风吹过,李飞翔感到一丝寒意,反而让他无比的清爽。

    低头看看下面的大山,公路,河流,桥梁,城市,李飞翔忽然有了一股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去他奶奶的,老鼠就老鼠了。”李飞翔热血沸腾,顶着扑面而来的朔风一声大吼:“为人如何?为鼠又如何?不管是人是鼠,老子都要活的漂亮,鼠界……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