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医院,凌星来到学校操场,他想测一下自己的速度。
此时正值中午,一方面天气很炎热,另一方面大多数人又刚好吃完午饭,所以操场上空无一人。
凌星确定了四周无人并且操场上没有安装摄像头之后取出了手机,打开秒表功能,站到了起跑线上。
凌星所在的学校操场跑道全长400米,每个学期学校都会组织一次1000米的体能测试,而凌星在上一次测试的成绩是三分四十秒,在一般同学中算是一个不错的成绩了,但比起学校田径队的同学还有不小的距离。
这次测试的距离还是一千米,凌星将精神力附在跑鞋上,摆好起跑姿势,心里默念“三,二,一,跑!”与此同时按下了手机上的计时按钮。
说实话,凌星跑起来着实把自己吓了一跳,他虽然知道把精神力附在鞋子上可以增加自己的速度,但从前都是短距离尝试,也不敢用全力,生怕被人看见或是刹不住车撞在墙上。
这次没了顾忌全力开跑,跑道旁的树木像过山车似的急速后退,凌星差点没控制得住自己的身体,冲出跑道,好在最后有惊无险地过了弯道,不然以这个速度撞到操场外围的铁丝网怕是不死也得残废。
经过这次教训凌星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他的精神力虽然在一天天变强,但他的身体控制力并没有跟得上这种变化,有些脱节了,这样很危险,得尽快想办法克服。
一千米很快就跑完了,在到达终点的那一刻,凌星按下了手机计时器上的暂停键。
“一分一十五秒!不到原来时间的三分之一!而且一点都不觉得累!”凌星感到很惊喜,有这样的速度的话自己无论是追敌还是逃跑都会变得十分轻松,前提是对方也是用跑的。
下午凌星回到家,继续联系对精神力的控制,因为飞剑还没到的缘故,所以他只好先用签字笔或者尺子来代替。
凌星现在还只能做到对一个物体进行操控,暂时无法一心多用,不过他认为随着自己精神力的增长,一心多用是迟早的,这也是他为什么买了七把飞剑而不是仅仅买一把的原因。
不过对单一物体的操作,凌星已经到了驾轻就熟的地步,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手的延伸,无论是直线冲刺还是急速拐弯都游刃有余。
凌星保守估计自己全力驾驭一支签字笔的速度已经接近百米每秒,飞剑到了之后速度可能会比这更快,因为飞剑在设计上更符合空气动力学。
就算遇到带枪的,凌星也有信心斗上一斗,只要小心点,基本上是稳赢,子弹可不会拐弯,但是飞剑会,这是无可比拟的优势。
吃晚饭的时候,凌星的父亲无意间提起季羽飞明天就要返校了,这让凌星一家的气氛沉默了下来。
吃晚饭母亲把凌星叫住,叮嘱他切记不要冲动,也不要再去找季羽飞的麻烦,在学校能无视他就无视他。
凌星表面上答应了下来,但心里则早早地给季羽飞判了死刑,伤害他朋友的必须付出代价,哪怕他爹是天王老子都不行!
修炼了一夜,第二天凌星又精神抖擞的来到学校。
巧合的是,他和季羽飞几乎同时到了班门口。
正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这才刚一见到凌星,季羽飞就叫嚣起来:“凌星,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方法把我们弄晕的,但我告诉你,这事儿我和你没完,老子整不死你!”
至于凌星这边直接就无视他了,反正这跳梁小丑也蹦跶不了几天了,犯不着和一个将死之人斤斤计较。
见凌星无视自己,季羽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