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吧!”
看到女孩里还拿着两件衣服,丁弈顺便抢过来一件,放在鼻下深深的一吸。立刻,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直冲脑髓。
“喂,这是我的衣服!”
看到丁弈的动作,女孩是羞不可抑。
“啊,我说这么香呢?”丁弈的老脸不红不白,顺便又把另一件衣服接了过来,轻轻的一嗅。
到这时,丁弈才庆幸自己前几天不死心的打死了一只蚊子,加成了蚊之嗅觉这一技能。
一般人都以为狗的嗅觉灵敏,也有报道说猪和老鼠的嗅觉很是强大。但是若论细微处,特别是在寻人的方面,这种动物都比不上蚊子。
因为它的触须上感有2种气味感应器,对人体的汗液,温度等气味极为敏感。它甚至可以在一公里以外,便可以闻到某种特定的气味。
相比来讲,蜜蜂虽然也可以嗅到两公里以外的花香,但是那只限于植物以及某些特定物品的香气。
只是可惜的是,那狙击枪上的气味散发的太快,而且那狙击可能已经离开了源江市,所以丁弈并没有逮到那个家伙。
不过呢,现在,这项兽魂却是有了用武之地。
衣服上的味道很多,除了洗衣液,果液,饭渍等味道之外,丁弈很是清楚的分辩出了其藏着的汗液的味道。
“你在这里等着,我一定帮你把心心找回来!”闻到了自己想要的味道,丁弈准备行动了。
“我要和你一起去!”唐晨兮坚持道,“心心不认识你,我怕她会害怕!”
“可能会有危险的?”丁弈迟疑了一下,听唐良骏打电话时的对话,他也能猜出来对方定然是团伙作案。
“我不怕!”女孩摇了摇头,接着才又看向了他,“你会保护我,是不?”
女孩说可以,丁弈自然不能掉链子,是连连点头,“当然!”
“那就好!”唐晨兮甜甜的一笑。
“我去打电话叫辆车来!”
出了别墅区,等了分钟,也没有看到有空的出租车过来,女孩有些心急了。
“跑过去吧!”
丁弈笑了笑,“我的速度很快的!”
“可是我怕我跟不上呀!”女孩有些担忧的看着自己的裙子和脚下的高跟鞋,不由得暗叫失误。早知道刚才就在楼上换运动装了,现在可到好,还是添了麻烦。
“有我呢?我抱你过去!”丁弈回答道。
“不要!”女孩连忙摇头。
“那你快点回去换衣服吧!我们得抓紧时间出发!”看女孩娇怯的样子,丁弈也不好强求,只能退尔求其次。
“我……”一听丁弈这么说,女孩更加的为难了。一想到新闻报道,关于人贩子的事情,她就心如刀搅。
若是那帮人贩子打算卖掉孩子的话,他们还有时间。可是心心已经大了,恐怕卖是卖不出来了。最有可能的便是打断她的肢体,把她弄成残疾,让她去沿街乞讨。
若是因为自己换衣服,而没有在第一时间救下心心的话,唐晨兮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越想越害怕,唐晨兮终于一咬银牙,“你背我吧!”
“不是背,是抱,我怕你的裙子飞起来!”丁弈笑了笑,指轻轻的搭上了唐晨兮的肩膀。
“嗯!”
唐晨兮这还是第一次除了父亲以外的男人有亲密接触,小学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