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碎的雨丝随风穿过长廊落在原木色的地板上带着秋夜的寒气将它沾湿润凉。3米高的长廊有了维也纳演奏厅的既视感,炽白的廊灯笼罩着张书允,她是他的世界唯一的中心,绚烂得让他晃眼,仿若一切似梦。幸好有她这套乱七八糟的衣服将他拉回现实,橘黄色的毛衣下搭宽松的棉质长裤,光着一双脚连鞋都没穿,穿的一点美感都没有,这就是她在家的样子简单随性,怎么舒服怎么来。
地板上的雨渍濡湿了她的裤脚,白皙的脚趾除了**的水珠染上一层黑乎乎的淤泥,看到她另一只脚还踩在地上,权至龙眉头蹙了一下。
“坐好了,别动。”
张书允扭捏了两下却还是抵不过男人猝不及防的动作。
“你知不知道你很讨人厌。”淅沥的雨声中传女人婆娑的哽咽。
权至龙握着她的脚把她顺势拉下来,他和她面对面坐着,很自然得把她的脚搁在自己怀里,掬起t恤给她得擦干净。
“以后记得穿鞋。”
不哭,谁要哭了,张书允心里委屈死了,明明憎恨他,可是看到他这番细心又认真的模样,情绪就不受控制。
“我不要你管!”张书允抹了一把眼泪。
我不管你谁管你,权至龙抬起头下意识得想吼回去,真的是被惯坏了。看到哭得皱成一团的倔强小脸,这句话硬生生得憋在喉腔。
试探性得伸手摸她的后脑勺,却被她躲了个空,权至龙叹了口气,败下阵来。
“我没要管你,我只是告诉你你的脚很凉,朴博士长不是说过吗你的身子骨虚,这样对身体不好。”
看似说得漫不经心,实则心里拧成了麻花。隔着的空气都能闻到她嘴里的酒气,红扑扑的脸颊一看就是喝得迷糊。
酒有百种,人有千样。有的人喝醉了酒会一觉不醒,有的人喝醉了坐在那里絮絮叨叨……不巧的是张书允属于最烦人的那种,完全放飞自我。
刚认识她的时候就是如此,一喝大了就开始找不着北,晚上干过的事情往往一觉醒来她一个字儿都不记得了。
“我让你滚,你怎么不滚!”偏要留在自己的眼前让她难过,好玩儿是吗?
“你在这里,我能滚到哪里去。”
权至龙搂着她的脚任由她再自己的怀里乱蹬。她喝醉了酒你不能凶,因为这个时候往往是她情绪最脆弱的时候,顺着她哄一哄很快就能消停,但是只要让她觉得委屈了,一双眼睛就像决了堤的洪水一泻千里,完全不受控制。
张书允撇开他径自回屋的那一刻权至龙也觉得自己完了,他把心掏给她却被人家一脚踩进泥潭,面对她的如此无视委屈得想要落跑。再做一次逃兵又如何,反正他已经当过很多次了,权至龙的心里其实是这样想的。
张书允以为自己在骗她,但这次手机没电不是玩笑话。美国这边儿本就是地广人稀,张书允住的这片儿晚上不好打车,过去都是他提起电联调度出租,这次自己手机没电自然无处可走。
权至龙倒是有想过去隔壁邻居那里借个电话,想到这帮美国佬看见他停个车就打电话报警的过激安全意识也就偃旗息鼓了。自由民主的美利坚并不是完全安全,新闻报纸上半夜打劫是常有的事,与其漫无目的得淋着雨走在街上不如坐在这里等到天亮,也许到时候会有好心的路人载他去市中心 。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张书允居然跑回去把自己灌醉了,是天真还是有意他都不想深究,也许这真的是老天给他的机会。否极泰来,张书允居然会喝醉了酒出来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