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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网红那些年》正文 第四百零八章 成名之后(上)
引别人的关注,什么样无耻的内容都敢写,只为了骗一点可怜的点击。

    如果他们真的违背事实来报道,我相信会有不少的粉丝站出来替我说话,一幅唇枪舌战之后,事实肯定会水露石出。但是就算得到那样的结果,也在无形中让歪曲事实的媒体人间接出名,自己倒是两败俱伤。

    所以,为了省事,我现在干脆少惹事。我怕这些媒体人瞎想,到时候乱报道,自己被他们弄得疲惫不堪,恶毒的媒体人赚尽点击和风头,我却被他们气得够呛。不想被这些无耻的人给泼脏水,最好的办法就是离他们远一些。

    出名之后,除了小强之外,红姐还给我请了两个助理,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是助理,就是一个负责我的接送工作,另一个算是我拍戏是的私人保姆。

    本来按照红姐的意思,那个私人助理平常就可在呆在我家伺候我的日常起居,可是我一个几十岁的人,能叫一个比我还小的人天天伺候着吗?再说了,其他人住在我的家里面,会让我觉得不自在的。

    好说歹说,才让红姐改变了主意,只让这个男生在我拍戏的时候照顾我。

    其实我不让别人来我家,很大一部分还是因为我私人的原因,要是有一个人住在我的新家里面,那么我跟艾丽思结婚的事情不就世人皆知吗?

    保守我们结婚的秘密是我给艾丽思做出的承诺,而且我之前对外宣称自己没有结婚没有女朋友,要是现在被其他人知道,岂不是要说我是最大的骗子?

    成名之后是有很多不自由的地方,以前可以完全毫无顾忌的在大街上溜达,现在进进出出都有公司的人跟着,因为广告合约关系,现在穿的衣服和鞋子,包括用的洗发水,甚至喝的饮料都是几个固定的广告商提供的,一方面我可以免费享受到这些厂商给我提供的商品,另一方面又辖制了我选择其他同类商品的权力。

    世人或许不知道,还以为当广告代言人是一件很美的事情,从广告费和免费商品而言,确实是如此,但是跟厂商签了合同之后,就以维护企业形象为由,不得再用其他的同类商品,否则厂商就会以违约控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