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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骑士路》正文 第3章 骑士的力量
则识趣的在外面站岗。

    第一,是他白天睡得有点多,现在精神的很。

    第二,他有点兴奋,看到杰恩出手,非常羡慕,有点热血沸腾的感觉,没事练两下。

    第三,怕自己的呼噜声打搅大家休息。

    天微微亮,所有的人被铜锣声吵醒,收拾好物品继续走在通往城里的泥路上。

    萨尔一夜未眠,则是躺在马车上发出着刺耳的声音。

    搅的莫林心神不宁。

    突然有许多衣衫不整的一群人从树后走出,为首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贯穿了整个左脸。

    正常在伤口愈合后的48小时内,花个1银币撒上些低等的金疮药就不会留下什么疤痕,很多人看到他的样子,都会认为,他至少以前是个穷人。

    其实不然。

    刀疤男以前在军中为皇室卖命,在他们那只精英骑士小队中也算是佼佼者。

    实力在三星骑士中难碰敌手,一日,他的努力和优秀尽在领导的眼中,终于得到了只属于骑士队队长的腰牌。

    他兴奋的在城里最好的胭脂铺花了30金买了上好的胭脂,准备回到家中送给自己最爱的人。

    骑上他的爱马奔行足足300里回到他从小长大的县城,回到家中,却发现城主的儿子和自己的妻子鬼混在一起。

    怒火中烧的刀疤男将城主的而儿子一枪刺死,又一枪划破自己的左脸从上到下,鲜血淋漓,就像一把长刀在左脸上砍过。

    手指颤抖的沾着脸上不断流出的鲜血,在买来的胭脂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休’字,转身摔门飞身上马而去。

    只留下一脸惶恐的妻子战战兢兢,看着带有鲜血的精美包装的胭脂,眼睛流出了悔恨的泪水。

    刀疤行一路向东而行,他知道城主认识许多贵族,杀死他就如同你捏死蝼蚁一般轻松,走投无路的他迫不得已在此占山为寇,自称刀疤。

    刀疤不像其他的盗匪一样,那么无情,在他面前只要交出一半的财产就可以离去,就算对方反抗抢来的财务也会留下一点,他也从来不杀没有反抗能力的人。

    “各位打搅了,请将各位的财务交与在下一半,有本寨帮你们保存可好,若是不从就莫怪我刀疤无理亲自去取,剩多少可就不一定了。”刀疤右手持软铁枪,放在胸前,左手搭在右手之上抱拳,眼睛却盯着身穿皮甲的男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