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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梦》正文 第八章 火柴售卖引发的牢狱之灾
    “你当初为何不把火柴卖给他!”

    二狗子有些委屈道:“主人说过,不得已低于100文每盒的价钱出售火柴,我怎敢轻易违反!”

    梅笑寒心里很高兴,但却未表露,道:“此事你做的倒是没错,只是做生意嘛!该变通时也得变通呀!”

    二狗子道:“既然主人已经发话,我明日就有75文的价钱卖给她!”

    梅笑寒道:“不!还是100的价钱出售!”

    二狗子一时愣住,道:“这我就不明白了,主人究竟是何意?”

    梅笑寒道:“其中25文钱我帮那姑娘付,加上她自己的75文,总共刚好一百文!”

    二狗子道:“主人的话我已经明白了!”

    第二日,二狗子的摊位照旧营业,昨日来的姑娘也是早早来到等候。

    “呦!”

    “今天来的这么早?”二狗子问道。

    “怕来晚了,买不上!”

    二狗子道:“我家东家已经知道你的事情了,愿意帮你出25文钱!”

    听完这话,姑娘感动不已,道:“真有这样的好事?”

    二狗子道:“啰嗦!你买还是不买?”

    姑娘数定了七十五文钱放在桌子上,道:“自然是要买!”

    排在姑娘后面的顾客纷纷用羡慕的目光看着远去的姑娘,道:“真是走运,居然能得到梅老板的关照!”

    “你们有没有见过那个梅老板?”

    “就是梅家的那个?”

    “倒是听过,只是却不知道为何这几年发达的如此之快呀!”

    “真是走运!”

    “若是我掌握了制作火柴的技术,也一定能过的风风光光的!”

    这姑娘买了一盒火柴之后,到了前面一个小巷口便被两个官差带走了。

    下达逮捕命令的是知县王用及,说知县是一个县最大的官,没有问题。但县令则不一定。因为县令属于职事官,而北宋在元丰改制之前,职事官往往只作为阶官,并不负责实际职务,比如说,刑部尚书是职事官,但他并不是刑部的长官,不负责刑部的政务,只表示他享受刑部尚书的待遇。实际管刑部的长官,是叫做“判刑部”的差遣。县令有时候也是这样:某某官员只是挂着某县令之名,表示他享有县令的待遇,而其实际的工作,可能跟某县毫无关系。

    虽说宋朝的官制及其复杂,但是作为一个县的最高长官,对一个县所发生的事情还是有督察的权利的。

    毕竟是瘦弱女子,很快这女子便交待了自己与梅笑寒之间的莫须有的关系,并凭空捏造了一些罪名。

    许多人被牵扯进来,“火柴售卖”的相关人员都被牵连进去,王用及在其任上多年并未有任何的业绩,正愁着无所业绩的他,发现了售卖“妖货”的商家,对他来说,如此天赐良机,他又岂能白白放过。

    一列衙役整装待发,准备逮捕梅笑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