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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荒纪》正文 第三十一章 发现踪迹

    毕竟这次要是事办好了,可是笔大买卖,每个人都能分不少荒兽肉。

    在平时,狩猎队进山,一般主要是在固定的路线周围查探,大多数是一些平常的野兽,荒兽并不常见,而且也不好下手,所以荒兽肉一直比较短缺。

    狄歌同样兴奋,他已经知道今天目标的底下,是少见的群居荒兽,而且战力较弱,危险程度也小。

    之前有提到过,普通兽类活的时间久了,不一定会衰老,反而因为日积月累的进食、营养替换,或是服食一些稀有的灵物,渐渐变的聪明。

    而且力量也会突破种族的限制,到达一定程度后,会进化成妖,能够人语,强大者甚至能化为人形。

    又或者是形态不变,依旧保持着原貌,但力量同样不受限制,日复一日慢慢增长,这边是荒兽,这二者没有高下之别,只是生命不同的进化形态罢了。

    但也各有特点,妖者,智力更加突出一些,善于学习,荒兽,则稍显愚笨,但力量对比同等级妖类,却要强出一筹,各有千秋。

    虽然平时狩猎队大多是捕猎荒兽,但实际上,妖肉的效果同样不差,但却难以捕捉,所以被选择性的忽视了

    而这次,狄歌他们的目标虽然也是荒兽,但却与普通的野兽所进化而来的不同,通俗来讲,这种叫做青角羚的荒兽,就好像是人族之中的皇室贵族。

    他们天生就不凡,血脉高贵,灵智远超普通兽族,而且速度奇快,这是他们的天赋。

    这天地间,这种天生的荒兽数不胜数,更多的是单独生存,但这种往往自身实力比较强大,而喜好群居的种族,也有其优势,能靠数量取胜。

    但它们在享受自身血脉的同时,也有了限制,那就是无法化为妖族,终生只能以原貌行走世间。

    不过这点缺陷,在它们眼中,也算不上什么,本来这幅躯体就是它们引以为傲的,没有必要自降身份,化作人族。

    如果拿人族和荒兽对比的话,一个筑脉九层的人就相当于一头刚成为荒兽的普通兽族,再往上,就不是狄歌他们能企及的了。

    这时候,他们对面的林子突然一阵晃动,六子探头探脑的从里面窜出来,身上满是残叶杂草,但是却掩饰不住他眼中满满的喜意。

    “李哥、李哥!是真的,那里有一群青角羚!”六子喊着,但声音却压的很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六子手握着柴刀,一步跃过三四米宽的山溪。

    “你亲眼看到了?”

    李黑牛也腾的站起身来,任他再沉稳,此刻也同样有些激动。

    “我藏在树冠上,那边有一大片草地!”六子指着来时的方向,“这群青角羚有十来只,我们应该吃得下!”

    “十来只?”

    李黑牛磨蹭了下下巴,双眼微眯。

    不过还没等他开始仔细琢磨,六子又接着马不停蹄的说道:“李哥,不用想了,这下游挨着草地,咱们只要挖好陷阱,怎么着也得逮到几只!”

    “哦?”

    李黑牛闻言眼睛一亮,如果占了地利,不用和这些荒兽硬拼,那自然最好不过了,“那你先带我们去看看,行的话就马上动手!”

    其他人一听此言,也不用李黑牛发话,一个个蹭蹭蹭的站起来,尽都摩拳擦掌、蓄势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