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两人理所当然地成了青梅竹马,打打闹闹一块儿长大,跟亲兄妹似的,关系不能再好。
长着长着,夏瑾还是原来那副嬉笑的嘴脸,季米思的性子不知怎么愈发清冷,少年老成,还带了一副眼镜,没当她用季氏特有的目光盯着他不出十秒,夏瑾就投降,被她吃地死死的。
对此夏瑾很不解,明明一块儿长大,活泼可爱的小青梅怎么长成灭绝师太了呢。
夏瑾的相貌越来越出色,穿衣也越来越风骚,在青春期的少女眼中绝对是大帅比一枚,虽然不像偶像剧中演的走到哪儿屁股后面都有一群花痴跟着尖叫,但是从初中开始就有女生给他递情书了。
夏瑾像他老爹,生性风流,高中开始一学期一个女朋友,没有像孩子早恋的家长一样如临大敌,夏妈妈对此却欣慰于他没有像他老爹一样从小学就开始找女朋友,至少忍到了高中。
按说,青梅竹马跟前任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关系。
但原主是夏瑾第二任女朋友。
分了手还能做青梅竹马的,可见这二人心真的很大。
高一下学期,夏瑾发烧,夏爸夏妈忙着生意没回来就拜托原主照料,原主一个人拖着烧到神志不清的夏瑾送他去医院,夏瑾打点滴的时候在原主怀里醒来一次,少女恬静的侧脸,温暖的肩膀令他心跳迅速加快,人在脆弱的时候心里的防线最易攻破,夏瑾以为自己喜欢上了自己的青梅。
夏瑾这个人敢爱敢恨,对于喜欢没有任何扭扭捏捏,就算喜欢上了自己的青梅又怎样,喜欢就是喜欢了,于是病好以后他就向自己的青梅表白了,鬼使神差地,原主竟然答应了跟他交往。
但是两人交往以后,发现他们的相处方式没有任何变化,依旧每天上学放学,一块儿吃饭,周末假期一块儿去玩,就连旁人也没看出他们成了男女朋友。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追求的是恋爱的新鲜感,既然两人在一块儿还像以前一样,还不如做青梅竹马吧。
夏瑾觉得当初的悸动可能是错觉,原主也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会脑抽地答应他。
于是,两人和平分手,继续开开心心地做青梅竹马。
直到夏瑾在大学谈了一场不分手的恋爱,迟钝的原主才发现自己早已爱上的自己的竹马。
“米思,帮我把柜子里的白衬衫和蓝色牛仔裤拿过来。”夏瑾口齿不清道。
米思打开衣柜,目光扫过一排排各种衬衫的衣服,最后落在被搁置最后角落的校服上,她随手拿了一套,敲了敲洗手间门,立刻从门缝里伸出来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把衣服拿了进去。
“我不要校服!”里面传来夏瑾不满的抗拒声。
“今天开学典礼必须穿校服,快点,要迟到了。”米思催促道。
夏瑾不情不愿地穿上宽松肥大的校服,对着镜子呲了呲牙,丑死了……
七点五十,两人达到学校。
早自习已经下了,秃顶班主任在门口站着,看到姗姗来迟的两人,用能吃人的目光剜了夏瑾一眼,却对米思和蔼一笑。
这就是学霸与学渣的差别啊……
夏瑾在心里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