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呼”秦臻不停的踹着气,随即又立马迈开步子,往村子方向跑。
秦臻丢出去的纸上,写的道文正是“日”字。
日,即是太阳,代表煌煌天威,阳力之极。那厉鬼轻视之下,便吃了大亏。
终于,在走a的高超技术下,秦臻慢慢的靠近了村口,而此时隐约中有一身影正朝秦臻方向疾来。
在两者差不多相距500米的时候,秦臻猛然从书包掏出两张纸,各塞在鞋子里。瞬间,秦臻速度快了好几倍,反身便朝伏龙岭方向奔去。
那厉鬼也是懵了下,自投罗网?
说好的追杀,你怎么转眼就开了疾跑,往我家塔下跑?只是愣神的瞬间,走位风骚的秦臻已不见了身影。
厉鬼刚想追过去,只听前方传来一声娇喊。
“哪里走!”
只见一豆蔻少女,细而长的眉毛,眼神却是充满正气,穿着一身劲装,向厉鬼驱来。
这是秦臻用来顶天的高个子,自然科学老师叮当。
叮当本来夜中有事,家族最近收到消息,在伏龙岭中出现家族世代死敌的行迹。今夜鬼门大开,百鬼夜行,正是鬼魅行走的时期,可刚想进山查探,出了村口,便遇到一只厉鬼。看到厉鬼满身的血气,不知伤害了多少无辜百姓,充满正义的叮当立马拔出了背后的桃木剑,与那厉鬼缠斗起来。
而造就这一“偶遇”的秦臻并没有跑多远,在战场的百米左右的小草堆中,身子趴在,在书包中拿出瓜子,便磕了起来。
“捅他菊花,伤害加倍啊!小姑娘还是太年轻”
“遁地隐身啊,真蠢,不知你怎么做鬼的,一点做鬼的样子都没有!”
秦臻不时吐槽几句,只是不知何时,秦臻的旁边多了一个人,身上穿着衣服已经成一条条的布条,头发不知多久没洗,混着泥土粘在一起。
“行啊,老兄,够潮,犀利啊?”秦臻闻到一股怪味,回头便看到这么一个身影。
“呃呃呃要不来点?”秦臻将瓜子递了过去,那流浪汉似乎也很感兴趣,学着秦臻开始咬起来。
而此时,秦臻脸上却布满恐惧,背后冷汗直下,大脑急速运转起来,思考着如何离开。因为在秦臻眼里,面前的流浪汉的灵气团已经亮的可以和挂在天上的月亮争辉,而他的颜色,是暗红色,如血般,红如宝石,又如同玻璃杯中的红酒,散发着使人沉醉的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