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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河山之大秦帝国》正文 第八十八章 世家分利
四成的羊毛生意分给司马和王家。

    马匹生意由马家、袁家、曹家、王家和柯延部分享,而曹家则是拿出四成的琉璃生意补偿司马家和马家。

    而太原王家则将拿出煤炭生意的六层给其他几家平分,曹、袁、孙、司马、柯延各占一份。

    当然最大的赢家还是“国家社”,因为所有生意份额的一半都会给到“国家社”进行统一调配。

    具体的安排由“国家党”党首云天、副首云玥和各家精英、大司马府和北廷核心人物组成的党“议政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