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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咸庸躺在出租屋,绞尽脑汁,希望想出完美的经营方式,让自家小店发展壮大。
想着想着,不觉失眠,反正也睡不着觉。
咸庸便起床打坐,像个和尚一样,双腿盘起,两手合十。
明心静气,鼻子吸气,嘴巴呼气,慢慢调匀气息,便进入龟息状态,保持有一个时辰的时间,突然感觉天旋地转,“怎么突然地震了。”
咸庸想努力睁开眼睛,可是就算他使出拉屎的劲也睁不开。
“咣当”一声巨响,咸庸感觉身体剧痛,这才能够睁开眼睛,官产周围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这一看傻了几把的眼,什么都变了,这里不再是临时租住的小屋,也不是深夜。
而是一个熙熙攘攘的街市,大白天的,都是些老弱妇孺,就是少见壮实的男子。
咸庸感到万分的奇怪,难道自己到了女儿国。
“快走,快走!”啪的一下,这是马鞭子的声响,打在一对仿佛犯人的身上,咸庸看了,都觉得好像打在自己身上,太疼了,这些好像犯人的人竟然没有丝毫的反抗。到底是怎么回事?咸庸就是这样慢慢的好奇心。
这是十几个士兵模样的人,在押送几十个类似犯人的人。
可是,这些人并没有穿着犯人的衣服,都是平常老百姓穿的,咸庸也是喜欢打抱不平,竟然上前躬身施礼。
抱拳道:“各位士兵帅哥,你们为什么打这些人如此狠毒?”
那些士兵看到一个陌生人,竟然大胆拦住自己的去路,很是惊讶,心想,这个呆头鹅,要是别的壮丁,见了,早就躲的远远的,你倒好,竟然公然在街市上阻拦我们行驶公务。
为首的士兵大声道:“大胆,我们奉元帅将令,来此街市招兵买马,你一个闲杂人等,竟然公然阻拦,来人,给我拿下。”
那些士兵也不答话,拿的都是长长的红缨枪之类的长柄武器,身上也都个个悬着腰刀。一般的人恐怕见了,腿都发软,可是咸庸不是一般人。
嗖嗖,一枪对着咸庸的胸脯就戳了过去,街市上的老百姓,见了,惊呼不已。
这是什么节奏,要置自己于死地吗,怪不得老百姓见了这些人都躲着走,原来都是不讲王法的。
咸庸一把攥住枪头,使劲一抽,那士兵的手居然冒出白烟,这是摩擦的力度很大导致的。
那士兵啊——一声长号,几乎哭丧着脸,对着队长,又看看双手,差点残废,这还是咸庸饶他,要不是这样,那双手早就废了。
“一起上!”队长发了命令。
咸庸将手中的长柄枪,向前轻轻一推,哐啷一下,这些士兵,呼啸一声,居然向后飞了三丈,狠狠的摔在地上,起来都费劲。
那队长看了,眼都傻了,这是什么情况?以前可从来没有过。难道眼前是个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