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杨逸被带到一个储藏间,推开一堆清洁用品,从几个脏兮兮的储物柜里拿出只有间谍才有可能用到的各种用品时,他忍不住道“情报站我见的多了,安全屋我也见得多了,但是把这些东西藏在这里,我还是第一次见。”
“我不知道什么是情报站,这里看起来是脏了些,但是放心吧,储物柜里面还是很干净的,下面那个箱子是药品,你可以自己选。”
大堂经理就是死不承认这里是什么情报站,但是,该拿出的东西他确实是拿出来了。
杨逸拿了一支兴奋剂直接给自己扎上了,然后他拿了一个快速止血喷剂朝着自己的屁股喷了喷,最后他拿了几个弹匣。
最重要的是杨逸终于得到了一个大包。
杨逸离开了酒店,从后门,后面的巷子里停放着一辆摩托车,还有一辆汽车。
为什么会有一辆摩托车,因为在纽约,逃命的时候一辆摩托绝对比一辆车要好,尤其是碰上堵车的时候。
杨逸接过了一把钥匙,他骑上了摩托车,发动了之后再次开始了逃跑。
对于如何逃命,杨逸是有心得的,是有经验的,而且是有丰富经验的。
想一想杨逸的职业生涯里,好像追击别人的时候几乎没有,被人追杀的经历却比比皆是。
原因呢,是杨逸做事的时候不会给人机会逃走,而他想要完成什么任务的时候呢,又总是能完成却又得不到援助,所以这虽然是逃亡,却是胜利之后的逃亡。
杨逸一拧油门就冲了出去。
杨逸就不信了,他就不信清洁工真的能把整个纽约的通讯都断了。
这里可是有华尔街,有联合国总部,有太多太多重要的地方了,想一想,要是联合国突然无法和外界联系了,华尔街的银行突然无法接受信息了,那还不得天下大乱啊。
所以总有机会的,就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杨逸骑着摩托上了街,他在车缝里左冲右突,虽然速度不算很快,但是比起彻底停下的车流来说还是算很快了。
首先,要离开曼哈顿。
清洁工一共有多少人杨逸不知道,但他知道清洁工短时间内在纽约能够调动的绝对没太多人,一百个,两百个
好吧,三百人,三百人顶了老天了。
二三百人撒进纽约这么大的都市里,那还不跟一滴水掉进了大海一样么,所以杨逸现在对于他能够逃离的信心是越来越足了。
一个警察看到了杨逸,一直在观察四周的杨逸也早就看到了那个警察,但他不会觉得太奇怪,这地方警察本来就不少。
可是那个警察一看到杨逸,然后把脸扭到了一边,好像对杨逸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却让杨逸起了疑心,然后他就见那个警察果然在扭过头之后,却是毫不犹豫就把枪拔了出来。
没事儿拔枪干什么,虽然美国的警察就是喜欢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就拔枪,可惜这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嘛。
所以杨逸在摩托上也拔出了枪,然后等着那警察一转身,并且直接把枪口对向了他的时候,杨逸毫不犹豫的就先开枪了。
就是没打中。
随缘枪法不是每次都能凑效的,何况这次杨逸是一手骑摩托,所以他只能左手开枪,而且摩托还在行进中,又在车流中,这打不中才是正常的。
所以杨逸和那个警察对射了几枪,最后杨逸还是不得不把摩托故意摔在地上,然后他在倒地之后再迅速站起,连续两枪击毙了那个清洁工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