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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巨商》正文 第250章:你做梦!
  另外,奴婢也没有固定的婚姻,如果主人想让女奴婢为家里繁殖小奴婢,一般的出发点都是想得到一些既健康又强壮的小奴婢,这样将来才能卖个好价钱。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主人会随意让家里比较强壮的男性奴婢和女性奴婢婚配,就像把两头牲口牵到一起配对一样,任其相交繁殖。而且主人随时都可以将临时结为夫妻的奴婢拆散,甚至将奴婢母子和奴婢母女分开,分别出售或者转手送人,就像对待牲畜一样。

    大部分奴婢都没有姓氏,只有一个贱名,有时候女奴婢因为和不同的男性奴婢发生过关系,即便生下了小奴婢,也不知道孩子的亲爹究竟是谁。这就注定了奴婢不可能有稳固的家庭关系,也没有固定的血脉传承,更不可能有家族观念。

    在大部分贵族和平民眼中,奴婢就是杂种,就是一群血缘混乱的生物,不但没有起码的人格,甚至连人都算不上。所以古代律法都严格禁止奴婢和良民通婚,娶奴婢为正妻者甚至要被判刑,就算男主人纳身边的婢女为妾室不违法,奴婢也没有抚养自己孩子的权利,只能把孩子交给丈夫的正妻抚养。

    正是因为以上原因,是没有几个良家女子愿意去别人家里做婢女的。

    焦三娘生长在乡下大户人家里,作为一个富人家的大小姐,过惯了锦衣玉食使奴唤婢的生活,就更不可能愿意去给别人当婢女了。

    焦三娘以为,秦钺肯定是看中了她的姿色,才想让她典身为奴去秦家做婢女。

    本就出生在大户人家里的她,对男主人玩弄婢女这种事早就司空见惯了。

    她几乎都能想象得出,她一旦典身为奴去秦家做了婢女最后会落个什么下场,一开始肯定会沦为秦钺的玩物,日日夜夜在秦钺胯下承欢。等秦钺玩腻了,就会把她随意赏赐给家里的其他男仆,让她去和其他男仆为主人制造小奴婢。

    关键是,她一旦成了奴婢,甚至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只能随便让秦钺摆布。

    从一个乡下大户人家的小姐变成一个任人玩弄的婢女,焦三娘宁可死也不会答应。

    褚县丞也走到秦钺身边,低声提醒秦钺道:“秦大人,这恐怕不妥吧?根据我大唐律法,严禁官员百姓人等压良为贱,凡是鬻良为贱者,皆以略卖人口之罪治罪。秦大人您为了一个民女以身犯险,卑职认为实在有些不值得。”

    因为私人奴婢不课税,为了减少丁口流失和保障赋税,唐朝律法确实有这样的规定,严格禁止官民百姓随意将良民的身份变为奴婢。

    以武力劫掠贩卖良人为奴婢者,绞!

    劫掠良人为部曲者,流放三千里!

    就算不是采取武力劫掠,而是诱骗、错认、妄认良人为奴婢,也要处以相应的责罚,轻则处以杖刑,重则判罚徒刑,甚至是流放两千里。

    而且也不允许以逼债的方式胁迫良民卖身为奴,不但父母不能卖儿女,连自己卖自己都不行。当然,如果在不变更户籍性质的情况下,以做佣工的方式赚钱偿还债务还是允许的。

    不过,律法是律法,现实是现实,唐代的平民因债而破产沦为农庄、寺庙、大户人家的依附民、部曲,甚至沦为奴婢的现象还是很严重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奴婢存在。

    听了褚县丞的提醒,秦钺笑道:“褚县丞,你多虑了。本官说让焦娘子典身为奴其实只是个玩笑,并非真的要让焦娘子去秦某家里为奴为婢。秦某只是想让她到秦某家里做佣工,以此来抵消她父兄所犯罪行,本官甚至都不会剥夺她的良民身份。”

    也许是故意想让焦三娘听到,秦钺并没有像褚县丞一样压低声音说话。

    焦三娘十分不解:“你为什么一定要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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