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您女儿不幸身亡。”夜深早已猜到。
大姨没有立刻回答。都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看着走廊尽头,却仿佛还能看到当初那令人痛不欲生的影子:
“她跟我说同学笑话她,本来嘛,那个年龄的孩子,脸上长点儿痘痘,眼睛出了点儿毛病,人家笑她两句她就不开心了。我那时没当回事,寻思孩子嘛,等过去了也就好了。后来回头想想,要是那时候多陪她说两句话,逗她笑笑,兴许也就不会有后来那些事儿。谁知道呢?反正等想起来的时候,也就什么都晚了。她走得干干脆脆,就留了封遗书,写了还不到十行字。你说人就是这样,头天晚上吃饭看电视还哈哈的笑,一觉醒来就是阴阳两隔了。”
大姨摇了摇头,声音却平稳得很。十几年了,漫长的时间早已将悲伤冲淡,余下的只有心中的空洞,以及偶尔在梦中响起的回声。
“于是您想到了,去动用那个灵咒?”
“是,我当时哭得死去活来,也不知道怎么想到那个东西的。以前我一直都不信,偏偏那会儿就跟着了魔似的,我寻思只要让她回来一刻也行,只要让我跟她说说话,让我再看看她……”
“但效果显然不甚理想。”夜深接口道,“她‘回来’之后,每夜不断地在走廊上徘徊,有时会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口盯着外面……这恐怕不是您的本意。”
“我不知道。我那时候有点儿疯魔了,把她藏在那个小房间里面。可她既不会开口说话,又每夜来回走动,而且……身体还在渐渐烂掉。我心里清楚这不是她,我没能把她带回来。可要我就这么放弃,我又还抱着点儿希望……直到那个小卢出事。”
“就是十几年前那个房客?”
“对,小卢是搞艺术的,人有点儿怪,有点儿冷淡,但是守规矩,从来没拖过房租。”大姨回忆着,“那个故事传得有点儿离谱了,其实是他半夜起床上厕所去,回来正好撞见那孩子在走廊上游荡,就这么生生给吓坏了。后来他给送去疗养院,我还常去看他,再后来就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说来也是我欠那个孩子的。”
“故事在那时候结束了,也就是说……那之后您就放弃了,是吧?”
“我把她火化了,要再不烧,就烂透了。”大姨自嘲地说道,“到头来除了又害了一个孩子,全部都是一场空。死了的就不可能回来,从小就学着这么个道理,结果还是悟不透。还是尘归尘土归土的好,让她去吧。”
夜深回想起乐正唯的话。恐怕大姨所召回的就是她女儿的残存意识,而且是死前的记忆,所以那具尸体才会不断在走廊上游荡,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支离破碎的意识无法构成完整的人,看来“活尸术”正如其名,所得到的仅仅只是“活尸”而已,已经死去的,就不会再回来。雅各布先生的《猴爪》和斯蒂芬-金先生的《宠物公墓》对此都持有相同的观点,名家诚不欺我。
“请您节哀。”
“还好吧,那之后我收养了夏江,她也是个苦命孩子,那么小就没了爹妈。我把她接过来当亲闺女养,这一晃就是十几年过去,当年的事儿差不多都淡了。人就这么活着,其实也挺好的,怎么过还不是过呢?要是没出这件事儿的话,说不定过两年我就能看到她嫁人了……”
大姨望了望夏江那扇紧闭的房门,撇开了视线。
“那天晚上我听见动静了。我睡得浅,有点儿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