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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东汉末年》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交州之行(四十五)
也很是从容不迫,他将手中的柳条搭在郭斌的椽子上,那柳条随着“枪身”的抖动不住颤抖,却仿佛粘在了上面一样,分毫也脱离不开。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对方这一个举动,正正好击在了郭斌的“七寸”之上。

    枪法之中最为变化万端,也最为刁钻狠辣的招式,便是挽枪花。只要拿着一根白蜡杆子,这枪花便是个七八岁的孩童都能挽出来,可是这后面的杀招,才是真正区别高手与小白的分界线。

    长枪与长矛最大的不同,就是其枪身并非硬木所制,而多是以精心栽培,韧性极佳的白蜡木制成,因此长枪的枪身便具有了极佳的韧性与弹力。具有弹力的枪身,使得长枪的枪头不会如长矛一般只会走直线,而是可以借着枪身的弹抖变换进攻的方向。这便是长枪在对敌时所以变化无端,使得对手摸不清攻击方向的根本所在,也是长枪的习练较之长矛更难的原因。

    在战阵之上,尤其是在面对汹汹而来的敌军时,手持长矛的步兵需要排成紧密的阵型,斜斜地端着长矛面向敌人。此时讲究的是令行禁止,在混乱嘈杂的战场上,将领的命令越是可以被毫无保留、不打折扣地执行下来,便越可扩大己方的确定性,而己方确定性越高,战胜的几率便也越大。战场上的这种情况,使得在普通士卒之间普及长枪成为一个极愚蠢的行为。

    从经济性上讲,与弹性极佳、培养又很难的白蜡杆相比,处处可见的硬木杆子几乎不用花费什么成本。另外,越是复杂多变的口令或枪术,在战场上造成混乱,形成己方不确定性的几率便越大,这与精密复杂的密码锁及不上一根粗大笨重的门栓好用是一个道理,因为其故障率高嘛。

    况且在战争时期,普通士兵被征召以后,很少会参与军事训练,大多是被塞上一根木矛便要上战场拼生死。对于他们来说,简单好用的木矛,较之变化多端、繁复无比的长枪更加好用。尤其是在面对骑兵的集团冲锋时,斜插在地上的硬质长矛,更可以对敌人造成巨大杀伤。

    因此,自古以来,韧性上佳的长枪便极少被列装在部队之中,而使用简单,威力巨大的长矛则广受士兵们喜爱。就好像后世苏联所制的ak47步枪较之美军的m16所以更受战乱地区人们的欢迎,并不是因为它的性能真的可以将它的对手甩出好几条街去,而是因为它更加结实耐造,易保养,适用于各种恶劣环境。

    然而,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物降一物,从没有什么东西是没有弱点的,枪法的弱点,却偏偏就在其长处上。

    真正是应了那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枪法最厉害的手段便是挽枪花,而想要破了这枪法,却也要着落在枪花之上。枪花所以厉害,一是因为它枪头变幻,让人看不清去路,摸不着头绪;第二,则是它可以借力打力,也就是借着对手兵刃上的力道攻击对手。

    白蜡杆有弹性,存得住能量,非但可以在兵刃相交时通过枪身的抖动卸掉对方的力道,更可以在对方格挡的时候变弯。枪身弯了就会反弹,这时候使枪的人只需要抖动握着枪把的手,枪把一转,枪头就绷出去了。

    这一绷之中,既有挽枪花时己方的力道,又有对手格挡之时因反弹而借上的力道,故此这力道较之初时增强了将近一倍。况且长枪是在挽着枪花的,因此其在刺中人身体之时便天生带着一股钻劲儿。

    可别小看这股钻劲儿,不要说是尖利锋锐的铁质枪头,便是一根圆滑的软木头,若是带上了钻劲儿都能钻出火星来。再瞧瞧修地铁时的钻头,却还是平平的丝毫不见棱角。因此,虽说是钻劲儿,其实靠的却是摩擦。地铁的钻头靠的是表面凹凸不平的形态将地底下的砖石磨下来;自家的房子中,为下水道或排气孔打洞时是要将与桶状的钻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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