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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山王朝之女妖成群》正文 第九十七回 我和他打
克团长,你花这样的大价钱买下此蛮人,不会是摆着看的吧,难道他是一个花**,一碰就碎?”格罗斯见布雷克左右为难,又来了精神,一脸嗤笑。

    “哼!说吧,你们由哪个出战。”布雷克将衣袖一振。

    老约瑟的眼中闪过一丝得色,肃声唤道:“猞敢!”

    听到这两个字,格罗斯的脸上泛起一丝笑意。

    “小的在。”随着一声毫无表情的声音,一条健壮的身影从老约瑟的身后闪出,垂手立在一边。

    这是一名四十来岁的中年蛮族汉子,个子不高,但却精壮无比,浑身充满了一种内敛的力量,脸上如刀削斧劈一般棱角分明,骇人的是,在他的脸上,密布着狰狞的伤痕,纵横交错,少说也有十来条。

    他有一对淡金色的瞳孔,眼神木然,与声音一样毫无表情。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这个蛮族武士尖尖的耳廓上,居然还有一撮硬毛直直向上竖起。

    “就由你来对战这名虎族人吧!”老约瑟看了这名叫猞敢的汉子一眼。

    “是!”猞敢沉声应了一句,抬起头,瞥了一眼铁笼中的高歌,在这一瞬间,他那如古井一般的木然双眸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一道嗜血而狂烈的光芒。

    但这道光芒一闪而逝,他的双眼,又恢复了木然。

    一见此蛮人出列,布雷克再也无法淡定,他牙关紧咬,双眼怒睁,瞪着猞敢一字一顿低声喝道:“滚!肉!刀!”

    周围一片哗然,此蛮人显然名头不小。

    “原来布雷克团长还记得他。”见布雷克这般反应,老约瑟掩饰不住心中的得意。

    猞敢,属于极为少见的猞猁族人,善使双刀,运刀如飞,快捷无比,一旦被其制住,身上骨肉转眼间便被砍削一空,故得名滚肉刀。

    对此人,布雷克不仅记得,且恨之入骨,十年前,正是这个猞敢在嘉华大比的半决赛中击败并杀死了当时他手下最强悍的竞斗士双枪鬼猿雳,从而让魁首竞斗团失去了问鼎三连冠的可能,并开启了十年与冠军无缘的噩梦,现在更是落到连位列三大竞斗团都岌岌可危的境地。

    而这名猞敢,却连续四届成为绝冠参加嘉华大比的主力,并助其两次夺冠,他本身,也因积累了百场胜绩而获得自由之身。

    猞敢在获得自由后,并没有离开绝冠,而是凭着他丰富的经验,成为绝冠的教头之一,专门负责训练新晋的竞斗士。

    而布雷克对老约瑟的算盘也心中了然了,他是想用猞敢来杀死这个虎族人,再次扼杀魁首翻身的机会。

    布雷克知道,这名虎族人现在与猞敢竞斗,可谓是毫无胜算。

    他肯花十枚钻币来买这名虎族人,看上的是他的潜力,而并非他现在的战斗力。

    虎族人虽然号称是蛮族中最勇猛的战士,但那是在蛮境,那些野蛮人只懂得横冲直撞,比拼谁的力气大,谁的图腾级别高,谁的刀快,全然不懂精妙的武技。

    这样的人,如果与经过严格系统的训练,沦为杀人机器的专业竞斗士较量,有力让你使不上,有速度让你用不上,只能是分分钟被虐杀的份。

    更何况,这猞敢年纪虽然有些大了,可他是在死神怀里滚过不知多少回的狠角色,要弄死这样刚出蛮境的雏儿,不过是几个回合的事,既使他是虎族人也一样。

    这样的璞玉,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特训,细细打磨,再为他精心安排层层赛事进行历练,才可能会慢慢成熟。

    据布雷克估计,这个过程至少得一年,明年嘉华大比,才是亮出这个秘密武器的时机。

    “你们欺人太甚了!”布雷克紧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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