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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污妖王》正文 第1012章 专辑大卖
  防止现场失控,她只能在保镖的护送下迅速离开。

    她其实不介意给粉丝签签名,合合影什么的,但是她红得太快太猛烈,让她缺失了当个小明星的阶段,如果真要去给粉丝签名的话,可能三天三夜不睡都签不完。

    之后每到一个城市,她的出行和住宿都进行了严格保密,但即便如此,还是逃不过有些狗仔和极端粉丝的火眼金睛。

    这天他们一行来到了华夏中部的星城参加一个娱乐节目的录制。

    林梦夕照例和小莲、任静静住在当地五星级酒店的一个豪华套房内。

    套房有客厅,还有三间卧室,足够三个人分别住下。

    随着长时间的相处,这三人间的感情越来越好,不像是上下级,更像闺蜜。林梦夕唯一搞不明白的就是,莲姐为什么彻底放弃了自己的事业,专心致志的为她服务,明明当初她也拥有不错的粉丝群啊。

    当天夜里发生了一件怪事。

    有位酒店的住户不知从哪得知了林梦夕入住这家酒店的消息,找到了她所住的豪华套房。

    他准备去敲套房大门的时候,辉煌娱乐安排的暗中放哨的保镖拦住了他,并准备将他制服。

    那是一位看起来有点憔悴的中年男子,这让保镖很是不解,这男人难道也是林梦夕的狂热粉丝?三更半夜这是要干嘛?

    那男子低声哀求保镖道:“我就是想见林梦夕一面,行行好,你去通知一下她吧。”

    ("小说")手打更新

    “哪有人半夜来见偶像的?林梦夕早就睡了,我看你是想图谋不轨吧?”保镖恶狠狠的问道。

    “相信我,我不是要做坏事,我半夜里过来是为了不造成坏的影响。”那人可怜巴巴地说。

    保镖听到这话笑了出来,讽刺道:“你半夜里来和人见面,那才会造成不良影响吧!”

    那人见保镖不肯放行,转头看看周围没人,把手伸进了裤子口袋中。

    保镖训练有素,以为对方要掏凶器出来,连忙抽出橡皮棍说:“把手举起来!你到底想干嘛?”

    那人赶紧把东西递给保镖,原来是一张身份证,还有两百块钱,他示意保镖小声点,随后说道:“请你天亮后把这个交给林梦夕,她会明白的,如果她愿意见我,我就住在这层楼最西面的房间。”

    (PS:"小说"首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