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张子阳才回过神来,跟轩辕凌天道了声谢后,就加快了返回的速度,五人骑着马飞快的奔驰在大草原上,而轩辕凌天则是飞在空中,慢慢的跟在张子阳等人身后。
两个小时后,众人回到了在草原的临时休息地,正直午饭时间,六个人弄了一只烤全羊,就坐在了一起,吃了起来。
“嗯嗯,不错不错,已经很久没有吃饭这样的美味了,真爽啊。”轩辕凌天吃了一口羊肉,然后赞不绝口的说道
“你要是感觉不错的话,你走的时候就拿两只回去,你和欧阳队长一人一只。”张子阳说道
“如此甚好,你是不知道,我这次来人界,欧阳那家伙让我带这带那的,烦死了,如今给他带一只烤全羊,其他东西就不给他带了,我想那家伙也不能说什么。”轩辕凌天道
“哈哈,欧阳队长都让你带什么了。”张子阳笑着说道
“都是些乱码七糟没用的东西,在冥界也用不到,我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些东西。”轩辕凌天摇头说道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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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缝很宽,时间太瘦,悄悄从指缝间溜走,于指尖划过还来不及感受,就将所有的一切都化为绕指柔。日光倾城而下,蓦然回首,时光摆上的印记在身后层层腐朽。许久,不曾提笔;许久,不曾停休;许久,不曾畅游;许久,不曾思究,不知不觉间,张子阳又在草原呆了五天,等到草原新来的冥界负责人到了后,他们才启程回东海市。
一路旅途,张子阳等人到达了很多地方,见过了很多人,时间也慢慢的踏进了深秋,而对于秋天,张子阳是非常喜欢的,所以他们放慢了回去的速度,开车穿梭在这深秋的美景中。
秋天是浪漫的,是唯美的。她融合了感性的色彩和理性的沉静,既有成熟的风韵,又有洒脱的禅境。她是诗,是画,是流动的音乐。在我眼里,秋只有超凡脱俗的静美,没有一丝一毫的伤感和忧郁。秋恬静而壮美,浪漫而多情,是饱经风雨后的豁达和洒脱,明净和沉淀。
秋时而只有烟霭笼罩下的朦胧,时而又是微风细细烟雨迷蒙,一夜过去就变成了阳光灿烂,秋光明媚。这也许是江南秋天的独特风格吧,秋漫长而美丽,温暖如春。冬天就短短一瞬,就几场冷雨数阵北风,一场大雪就宣告春天来了。江南的春天雨水太多,一下接连就是几个月,还没来得及欣赏那阳光下的万紫千红,就已踩到夏的足跟了。所以我最爱的还是这东北的秋,沉静,唯美。
白雾是东北的秋的最主要特点。无论是阴是雨还是晴,山水村庄里总笼罩着淡淡的烟霭,如轻纱,似薄雾,朦胧着,迷离着。她如女人多情的眼,荡漾着,暧昧着,如果不小心陷进去,这辈子可不就完了。你喜欢也罢,不喜欢也好,就这么黏上了,一粘就是一辈子。
阴天并不多见,但却美得如一场朦胧的梦。你看那天上的流云,灰蒙蒙的,与地上的轻烟融为一体。天与地已没有明显的界限,只一半是浮云,一半是烟霭。浮云缓缓下泻,流入烟霭,形成一种唯美的动感。那烟霭也因山水的远近,田野的狭阔,变幻出浓淡深浅。山朦胧,水朦胧,楼朦胧,树朦胧,鸟朦胧,人朦胧。天地一片朦胧,仿佛渺远的岁月,悠长的时光,没有尽头。天阴而不沉,一切都是薄薄的,轻轻的,仿佛一挥手就可以拈了去似得。车流,行人在流云烟霭中,就如行走在美丽的梦境里。
雨天是屈指可数的,也是极美的。雨中的山水只能用两个字描述,那就是——仙境。我的笔拙得很,实在描绘不出其中美奂美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