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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超神吃货


    一位少年,穿上黄金铠甲,就能和童玉打得不相伯仲?

    除了中年男子,也就是花非花的父亲,花无缺,和老和尚震惊之外,一争的面容上也非常惊讶。那黄金战士,给他的感觉,怎么这么熟悉?

    “花花?这家伙,这家伙该不会是……”

    花非花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一争小和尚反而更加激动了,没想到,睡在自己下铺的小弟弟,竟然拥有黄金铠甲?随后,他又觉得一阵惊悚,黄金铠甲,可不是谁都能穿的,若是级别不够,消耗是巨大的。没想到,秦风那家伙,竟然可以使用,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家伙,当真是和自己抢食物的那个愣头青?

    老和尚问道:“一争,你激动啥?你不会是认识那黄金战士吧?”

    一争迟疑了一下,在老和尚面前,他和不想撒谎,但是对于秦风的身份,他又不敢多嘴,毕竟是一个宿舍的哥们,总不能就这样出卖了吧!虽然他知道,老和尚不是坏人,但这老家伙喜欢喝酒,若是酒后吐真言,岂不是害了秦风。

    老和尚发现一争的难处,点点头,没有追问,道:“没想到,这六年来,你竟然认识了一位黄金战士,呵呵,真给我长脸。以后啊,我老人家可以向被人吹嘘了,嘿嘿。”

    一争一脸的黑线,若是让这老家伙知道,黄金战士的年龄比自己还小,不知道会不会惊讶得将一直鸵鸟蛋给吞了。

    想到鸵鸟蛋,又想到鸵鸟,看了看正在和童玉大战的秦风,他真的很难想象,这家伙竟然真的是和自己抢鸵鸟肉吃的混蛋,这年头,还真的不能用吃相来判断一个人呐!

    此时的秦风,已经和童玉战了不知道多少个汇合,原本油亮有光泽的黄金铠甲,此时已经脏兮兮的,不仅有尘土,还有火焰的烧痕。

    秦风很是纳闷,这家伙的异能究竟是什么?

    战斗了这么久,秦风已经动用了异能,而那该死的童玉,却只是在施展武技。自己的异能,打在童玉的身上,似乎一点效果都没有,让秦风一阵莫名其妙,难不成这家伙还是金刚之躯?

    不可能!

    这世界上,并不存在所谓的金刚不灭体,全都是异能的演化造成的,可目前为止,秦风却没能感受到,任何的异能波动,实在是怪哉!

    难不成这家伙在准备什么大招?

    这,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