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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鬼的是,展昭傻眼了,看眼下的形式逻辑,是一分为二各为其主了。包拯此时也心里发凉,在当时查案时,自己为什么要偷懒?现在有利的证据全掌握在人家狄仁杰手中。是在李元芳的管控下。硬着头皮去吧,现在还没有摊牌成为对立面。只是假设把一个做狐狸一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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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已经开始成为唐宋对决的雏形,这可不是一个什么鬼好的兆头。包拯心想。在李元芳身边包拯扯了一下李元芳的衣角,李元芳假装没有感觉得到,而狄仁杰也把头歪得看向别处,好像是有意借此来对包拯的分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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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包拯的思维系统全崩溃了,是内心世界的战争不宣而战了?看来,虽然是来自一个国家,但朝代的不同也是一个致命的存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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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这只老狐狸藏得真奸,这到底该怎么办,把包拯急得团团转,就是拿不出一个好主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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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把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告诉天王,让天王宙斯来出面解决问题,叫狄仁杰交出在丽达屋子里查找到的化妆原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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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也想到了唐宋两派各带人马去争夺金羊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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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大人,我等那天去查案时,把有关物证都交给了狄仁杰管理,现在他们在假装不晓得,你开口叫他们交出来。”包拯在请天王出面,他怕狄仁杰在和自己开始玩真的,如果自己过去问被碰钉子了,那就会弄得天王也不好意思去开这个口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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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法官大人,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在叫你把以前查找到的物证交出来,就是在案发地寻找到的化妆原料。”天王宙斯也只是在了差似地说说而已,言词没有一点强硬态度,只是在敷衍了事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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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王大人的话,这是一个严重的法律问题,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要为犯罪事实做无罪辩护,如果一旦无罪辩护成立,那这法律就是形同虚设。这对于那些穷光蛋,或者还没有律师意识的人来讲,那牢笼就只是专为那些人设置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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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世界上有一种理,强词夺理也叫有理。如果只用一种辩术就能让一个犯人本该走进牢笼,而因辩护得当就可以逍遥法外,那世界上还有寻找不到理由的东西吗?非也。”狄仁杰把这话说完,用自己的眼睛看向所有的在坐的陪审员,这是在为自己的演说有理拉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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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审判大厅都在议论纷纷,因为已经发展到听谁说话谁就有理。其世界上的事也还真的是这样,你只要让他说,他就可以把活人说死,也可以把死人说活,因为听者多为墙头草,你起东风它就往西倒,你起北风它就往南倒,这是世界性的自然规律。“抗议,我抗议。”包拯走进大厅的中间,举起右手大声说我抗议。“你也可以说说你要抗议的理由,这我们不懂,就你们两个人轮着说吧,把自己的理由都摆在面前。”天王宙斯也觉得这真不知道谁有理,好像女人化了妆会特别的